荷包
荷包 |
中文名稱;荷包 別名;荷囊 類屬;漢族傳統服飾 佩帶方式;隨身佩帶 造型;圓形、方形等 圖案;花卉、鳥獸、山水等 用途;裝零星物品 |
荷包是中國漢族傳統服飾中,人們所隨身佩帶的一種裝零星物品的小包,後發展為愛情信物,荷包的圖案有繁有簡,花卉、鳥、獸、草蟲、山水、人物以及吉祥語、詩詞文字都有,裝飾意味很濃。[1]
目錄
荷包簡介
荷包的前身叫"荷囊"。荷者,負荷;囊者,袋也。所謂"荷囊",即用來盛放零星細物的小袋。因古人衣服沒有口袋,一些必須隨身攜帶的物品(如毛巾、印章及錢幣等),只能貯放在這種袋裡。最早的荷囊,在使用時既可手提,又可肩背,所以也稱"持囊"或稱"挈囊"。以後漸漸覺得手提肩背有所不便,才將它掛在腰際,並形成一種習俗,俗謂"旁囊"。製作荷囊的材料,一般多用皮革,故又有"囊"之稱。
漢代
《北堂書鈔》卷一三六引《曹瞞傳》:"(曹)操性佻易,自佩小囊,以盛毛巾細物。"《晉書·鄧攸傳》也記載:鄧攸夢行水邊,見一女子,猛獸自後斷其囊。由此可見,漢魏時期時期不論男女,身邊都佩有囊。在囊上飾有獸頭紋樣,也稱"獸頭囊"。這種飾有獸頭紋樣的囊形象,在山東沂南一漢墓畫像石上還可以看到:中室北壁的東段,畫分上下兩格,皆刻人物故事。下格中的兩人皆戴着布紋的帽子,用帶結於頭後,衣袖皆捲起,腰束帶。其中左邊一人加束革帶,從右腰革帶垂下一虎頭紋佩囊,佩囊比較大,做工也精緻,還繡有花邊。中室北壁西段的上格亦畫有相同的一荷包,不同的是人物佩帶的方向不一樣,是從左腰革帶垂下一虎頭紋佩囊。
南北朝
至南北朝時,佩囊制度正式確立,人們所佩的囊,並非全用皮製,也有用絲織物做成的,但仍然沿用囊的名稱。《隋書·禮儀志六》:"(北朝)囊,二品以上金縷,三品金銀縷,四品銀縷,五品、六品彩縷,七、八、九品彩縷,獸爪。官無印綬者,並不合佩囊及爪。"至隋代則專施於良娣以下命婦,以別嬪妃的獸頭囊。《隋書·禮儀志七》:"良娣,鞠衣之服,銀印鈕,文如其職。佩采玉,青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獸爪囊。余同世婦。保林、八子,展衣之服,銅印環鈕,文如其職。佩水蒼玉,艾綬……獸爪囊。"獸爪囊,囊之一種,簡稱"獸爪"或"爪",是織有獸爪紋樣的小型佩囊,北朝官吏常佩於腰際以盛印綬。
唐代
唐代放官印、魚符(龜符)的佩袋與裝細物的佩囊分開使用,據《朝野僉載》記載:"上元年中,令九品以上佩刀礪等袋,彩為魚形,結帛作之,取魚之象,強之兆也。"刀礪袋,魚形袋,新、舊《唐書》稱之為"魚袋"、"蹀躞七事"。"七事"即佩刀、刀子、礪石、契真、噦厥、針筒、火石袋等物。蹀躞七事應是後來的"七事荷包"(《歧路燈》第七十八回)的前稱。唐代婦女尤其喜歡佩帶荷包。荷包大多為圓形,上有不同的紋樣。
據考,唐宋時期作為飾物隨身帶的"魚袋"、"龜袋"還多是盛物的口袋。荷包成為珍貴佩飾物當緣始於唐代。唐封演《封氏聞見記·降誕》:"玄宗開元十七年,丞相張說遂奏以八月五日降誕日為千秋節,百寮有獻承露囊者。"杜牧《過勤政樓》詩:"千秋令節名空在,承露絲囊世已無。"承露囊,即荷包,由眼明囊演變而來(眼明囊之俗:古俗農曆八月初一凌晨,婦女以彩帛之囊盛裝樹木花草上的露水,相傳以此洗眼,能使人一年之內保持目明)。百官獻囊名曰"承露囊",隱喻為沐浴皇恩。民間仿製為節日禮品相饋贈,用作佩飾,男女常佩於腰間以盛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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