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綽
生平
蘇則九世孫,其父蘇協官至武功郡守。蘇綽少好學,精通算術。從兄蘇讓推薦於北周太祖宇文泰。大統三年(537年)高歡討伐宇文泰,兵分三路,大都督竇泰攻打潼關,以司徒高敖曹領兵攻上洛(今商州),高歡親領兵自晉陽趨蒲坂(今山西永濟西南)。諸將意欲分兵抵禦,獨蘇綽與宇文泰意見相同。遂並力拒竇泰,擒殺他於潼關,蘇綽受封為美陽縣伯。其後拜為大行台左丞。宇文泰重用蘇綽,制定計帳法、戶籍法[1]。草擬《六條詔書》,宇文泰立於座右,宇文泰下令百官習誦,並規定:「牧守令長,不通六條和計帳法者,不得居官。」541年,蘇綽寫六條詔書 :「先修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544年,魏帝把宇文泰前後上奏的新制,作為復興朝政的永久典章,令蘇綽再作增刪,合為五卷,頒布天下。大統十一年545年,作《大誥》,文字簡練流暢,一改自晉以來的浮華文風,「自今文章皆依此體」。又據《周禮》改定官制。同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2]。蘇綽常說:「為國之道,當愛人如慈父,訓人如嚴師。」[3]大統十二年(546年),因時常思想,勞心而睏倦,遂變成氣疾,未成而卒,當時只有四十九歲。宇文泰率領百官送棺槨出城外,扶棺痛哭,悲嘆:「尚書平生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爾知吾心,吾知爾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死後家無餘財。盧辯繼續完成他根據《周禮》制定的六官制。
北周明帝二年(558年),以蘇綽配享宇文泰廟廷。由他的兒子蘇威嗣位。
蘇綽著有《佛性論》、《七經論》,並行於世。
注釋
參考書目
- 《北史·列傳五十一·蘇綽傳》
- 《周書 文帝紀》
-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九 梁紀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