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辂
舒辂(满语:ᡧᡠᠯᡠ,穆麟德:šulu,?-1752年),他塔喇氏,满洲正白旗人,清朝政府官员,监生出身,历任内阁中书、内阁侍读、批本处行走。 乾隆2年至乾隆7年任山西道监察御史,乾隆4年(1739年)巡视台湾外转御史[1],他于1740年接替诺穆布出任巡视台湾监察御史,该官职满汉人各一,而满人的他与杨二酉、张湄为同任御史,1742年任满升任陕西督粮道。乾隆11年任河南按察使,乾隆12年(1747年)任安徽布政使,护理安徽巡抚。乾隆13年广西巡抚,乾隆15年任江西巡抚,乾隆16年任河南巡抚,旋改陕西巡抚,乾隆17年卒。
1747年,福建巡抚上奏朝廷1739年-1747年之历任巡台御史除了养廉银之外,强索各县轮值供应,而巡台出巡南北两路,所有夫车等项均强加各县措办,又复滥准差拘,多留胥役,滋扰地方等语。因此,他以“积习相沿,因循滋弊”罪名被革职留任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