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輅
舒輅(滿語:ᡧᡠᠯᡠ,穆麟德:šulu,?-1752年),他塔喇氏,滿洲正白旗人,清朝政府官員,監生出身,歷任內閣中書、內閣侍讀、批本處行走。 乾隆2年至乾隆7年任山西道監察御史,乾隆4年(1739年)巡視臺灣外轉御史[1],他於1740年接替諾穆布出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該官職滿漢人各一,而滿人的他與楊二酉、張湄為同任御史,1742年任滿升任陝西督糧道。乾隆11年任河南按察使,乾隆12年(1747年)任安徽布政使,護理安徽巡撫。乾隆13年廣西巡撫,乾隆15年任江西巡撫,乾隆16年任河南巡撫,旋改陝西巡撫,乾隆17年卒。
1747年,福建巡撫上奏朝廷1739年-1747年之歷任巡臺御史除了養廉銀之外,強索各縣輪值供應,而巡臺出巡南北兩路,所有夫車等項均強加各縣措辦,又復濫准差拘,多留胥役,滋擾地方等語。因此,他以「積習相沿,因循滋弊」罪名被革職留任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