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警察署
臺南警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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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警察署是臺灣日治時期主掌臺南市警務的警察機構,其廳舍已用「原臺南警察署」的名義列為臺南市市定古蹟。[1]
臺南警察署受臺南州警務部管轄,臺南市尹並無管轄權。臺南警察署設有安平分署,底下有水上警察,而本身轄區分成四個監視區,區內設有警察官吏派出所。
臺南警察署建築風格,採對稱性空間構成,造型上可算是藝術裝飾(Art Deco)式樣。原臺南警察署107年10月20日修復完工,現為臺南市美術館1館使用,兼顧古蹟修復及美術館空間再利用,有別於其他都會型美術館。
目录
歷史沿革
臺灣現代警察制度肇始於日治時期,臺灣各大城鎮在西元1920年代後半起陸續興建了許多新的警察設施,臺南警察局即是原台南警察署,位於州廳之東側,由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設計及監工,落成於日昭和6年底(西元1931年)。 臺南市美術館興建工程於104年11月開工,原臺南警察署之修復及興建工程107年10月20日完工,現為臺南市美術館1館使用。
轄區內派出所
以下所列資料來自1944年臺灣總督府編著的《警察官署別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派出所名 | 派出所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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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町派出所 | |
大宮町派出所 | |
南門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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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町派出所 | |
福住町派出所 | |
開山町派出所 | |
壽町派出所 | |
大林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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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町派出所 | |
新町派出所 | |
明治町派出所 | |
北門町派出所 | |
安平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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鯤鯓派出所 | 下鯤鯓1-720番地 |
鹽埕派出所 | 鹽埕98-130、147-208、257-1021番地 |
喜樹派出所 | 灣裡1340-1785番地 |
灣裡派出所 | 灣裡628-630、956、1787-2640番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