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行政区划
美国行政区划 |
美利坚合众国的行政区划由州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市级行政区、镇级行政区组成。美国由50个州,1个直辖特区——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首都所在地),5个岛屿自由邦和十多个其它远洋小岛组成。美国的县级行政区隶属于州级行政区,是州级行政区的基本组成单位。市级行政区一般隶属于县级行政区,但也有例外,如纽约州的五个县就隶属于纽约市(市级行政区)。美国的镇级行政区一般隶属于县级行政区,可以理解为较小的市,在行政上与市平级。按照最传统的划分方式,美国本土的49个州可以划分为九大区域,分别为:新英格兰,中大西洋地区,东南地区,南方地区,中西部地区,上密西西比-五大湖区,落基山区,太平洋沿岸地区,西南地区。
目录
简介
美国行政区划架构为:五十一个州,下设县和区,在依都会结构下设市、乡、镇、村及其他基层政区。除了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外,其他各州依据美国国会法案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一部份。哥伦比亚特区即为首都华盛顿市,虽然哥伦比亚特区不是一个州,且在众议院仅有一名无投票权的代表,在参议院则无代表,但是特区居民仍能参与投票选举总统,在选举人团中也有投票代表。(2021.4.23(美国国会众议院当地时间22日表决通过法案,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设为美国第51个州,相关法案将送往参议院审议。)印第安保留地拥有准独立地位,虽然各保留地是所在州的一部份,同样投票选举州长及必须缴交州税,但所在州的法令对各保留地则不完全适用。美国海外领地。海外军事基地。生态保留区或学区之类的准行政区。
评价
美国第一级行政区划为州,其一级行政区拥有相当的主权。根据联邦最高法院多项裁定,各州与中央联邦政府均有司法主权,但中央联邦政府受到美国宪法的约束,而各州则有相当大的司法主权,但前提是不违反两项原则:一、其主权不能凌驾于中央联邦政府及美国宪法;二、其自行制定之州宪法权限不能超过国家整体主权州直属的机构如统计局、监理所及公卫所等单位,地方政府则为郡,相当于部分国家的县,通常各郡会在下设不同层级的区划,在中西部最常见的是设镇区在某些州,市独立于乡镇,且有时也独立于郡,如弗吉尼亚州全部的市。市是半自治体,其本质类似古时的城市国家架构,但存在的城市国家仅有摩纳哥、圣马力诺、新加坡和梵蒂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