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拇指男孩
內容簡介
弟嘟出生在一個富裕家庭,所以他根本不知何為醜惡,何為貧窮。等到弟嘟八歲時,終於要正式上學了。沒想到一心向學的弟嘟卻抵擋不住睡神的甜言蜜語,一上課便打瞌睡。既然跟別人不一樣,父母只好另行打算,讓弟嘟先學種花,這也讓園丁翹鬍子發現了弟嘟的綠拇指。他以監獄做他綠拇指神功的實驗場,果然一鳴驚人,緊接着貧民窟的煥然新,米爾寶變成花,動物園成為「花花」世界,「去吧」和「滾吧」停止戰爭…… 當人們慢慢習慣了這些變化之後,弟嘟卻不見了。他究竟跑到哪裡去了呢?或許只有小馬小健才能告訴你。
編輯推薦
《綠拇指男孩》榮獲法國龔玥古爾文學獎。
《綠拇指男孩》由法國作家莫里斯·杜恩所著。
《綠拇指男孩》中的小主人公弟嘟出生在一個富裕家庭,他有一頭金黃色的漂亮的鬈髮,一雙藍色的大眼『睛,兩個粉嫩的臉蛋。置身於英俊的父親先生、漂亮的母親太太、寬敞的大房子、閃閃發亮的家具擺設和優美的樹木、漂亮的車子以及英俊的馬兒之間,弟嘟是一個非常快樂的小孩兒。一直到弟嘟八歲正式入學。課堂上瞌睡蟲老來搗亂,它在弟嘟的「左眼皮上搔搔癢」,弟嘟就睡着了,怎樣努力都不管用,放學回家時,可憐的弟嘟口袋裡裝滿了零分。後來,學校把弟嘟交還給他父母,快樂的弟嘟懂得了憂愁。 既然跟別人不一樣,於是,父母讓弟嘟先跟着園丁翹鬍子先生學種花。結果,園丁翹鬍子先生驚奇地發現,弟嘟擁有神奇的綠拇指,因為他的綠拇指點到種子,種子便會立刻開花結果…… 作者莫里斯·杜恩通過這個童話故事告訴孩子們:世間的萬物並不都是像鮮花一樣的美好,有疾病、有貧窮、有苦難、有戰爭……也不是所有的結局都像我們想象中的或者像電影、電視裡看到的那樣,經常會以喜劇收場。
作者介紹
莫里斯·杜恩1918年生於巴黎,著名的詩人夏雨·郭(Charles Cros)就是他的長輩。 他在法國諾曼底度過童年,中學時代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18歲便開始在文學雜誌及期刊發表文章。1946年開始,他正式展開文學創作生涯。1948年,小說《大家庭》使他獲得了法國著名的龔古爾文學獎。1955年,開始一連串的《該死的國王》系列小說。這系列共七本,翻譯成二十多種語言,為他帶來國際知名度。1966年,獲選為法蘭西學院的院士,整體著作又讓他獲得摩納哥大公獎,隨後,他還擔任摩納哥文學委員會的成員。 除了文學上的成就,莫里斯·杜恩也是一名政壇人物,曾任文化部長、巴黎市議員,法國國會歐洲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讓·雅克·盧梭•兒童文學史
讓·雅克·盧梭的兒童傳記性小說《愛彌爾》寫於1762年,是世界兒童文學史上第一部把兒童作為具有獨立人格的人來描寫的小說[1]。西方認定18世紀末期為兒童文學的發端期。然而,盧梭認為以幻想方式構成的讀物對孩子會產生有害影響的論斷阻滯了 以貝洛、弗朗索瓦和博蒙夫人(代表作《美妞與怪獸》[2],1756年)為開端的幻想文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