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拇指男孩
内容简介
弟嘟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所以他根本不知何为丑恶,何为贫穷。等到弟嘟八岁时,终于要正式上学了。没想到一心向学的弟嘟却抵挡不住睡神的甜言蜜语,一上课便打瞌睡。既然跟别人不一样,父母只好另行打算,让弟嘟先学种花,这也让园丁翘胡子发现了弟嘟的绿拇指。他以监狱做他绿拇指神功的实验场,果然一鸣惊人,紧接着贫民窟的焕然新,米尔宝变成花,动物园成为“花花”世界,“去吧”和“滚吧”停止战争…… 当人们慢慢习惯了这些变化之后,弟嘟却不见了。他究竟跑到哪里去了呢?或许只有小马小健才能告诉你。
编辑推荐
《绿拇指男孩》荣获法国龚玥古尔文学奖。
《绿拇指男孩》由法国作家莫里斯·杜恩所著。
《绿拇指男孩》中的小主人公弟嘟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他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的鬈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两个粉嫩的脸蛋。置身于英俊的父亲先生、漂亮的母亲太太、宽敞的大房子、闪闪发亮的家具摆设和优美的树木、漂亮的车子以及英俊的马儿之间,弟嘟是一个非常快乐的小孩儿。一直到弟嘟八岁正式入学。课堂上瞌睡虫老来捣乱,它在弟嘟的“左眼皮上搔搔痒”,弟嘟就睡着了,怎样努力都不管用,放学回家时,可怜的弟嘟口袋里装满了零分。后来,学校把弟嘟交还给他父母,快乐的弟嘟懂得了忧愁。 既然跟别人不一样,于是,父母让弟嘟先跟着园丁翘胡子先生学种花。结果,园丁翘胡子先生惊奇地发现,弟嘟拥有神奇的绿拇指,因为他的绿拇指点到种子,种子便会立刻开花结果…… 作者莫里斯·杜恩通过这个童话故事告诉孩子们:世间的万物并不都是像鲜花一样的美好,有疾病、有贫穷、有苦难、有战争……也不是所有的结局都像我们想象中的或者像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那样,经常会以喜剧收场。
作者介绍
莫里斯·杜恩1918年生于巴黎,著名的诗人夏雨·郭(Charles Cros)就是他的长辈。 他在法国诺曼底度过童年,中学时代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18岁便开始在文学杂志及期刊发表文章。1946年开始,他正式展开文学创作生涯。1948年,小说《大家庭》使他获得了法国著名的龚古尔文学奖。1955年,开始一连串的《该死的国王》系列小说。这系列共七本,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为他带来国际知名度。1966年,获选为法兰西学院的院士,整体著作又让他获得摩纳哥大公奖,随后,他还担任摩纳哥文学委员会的成员。 除了文学上的成就,莫里斯·杜恩也是一名政坛人物,曾任文化部长、巴黎市议员,法国国会欧洲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让·雅克·卢梭•儿童文学史
让·雅克·卢梭的儿童传记性小说《爱弥尔》写于1762年,是世界儿童文学史上第一部把儿童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描写的小说[1]。西方认定18世纪末期为儿童文学的发端期。然而,卢梭认为以幻想方式构成的读物对孩子会产生有害影响的论断阻滞了 以贝洛、弗朗索瓦和博蒙夫人(代表作《美妞与怪兽》[2],1756年)为开端的幻想文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