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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莊事件
圖片來自ms2.ctjh.ntpc.edu

綠莊事件(みどり荘事件),是1981年在日本國大分縣大分市所發生的殺人事件,或稱為大分女子短大生殺人事件。由於對犯人的追訴權時效[1] 已於1996年6月28日到期,故本案已成為懸案。但在偵辦本案的過程中卻產生了冤獄

目錄

事件敘述

一名女子短大生於1981年6月27日至28日間在大分縣大分市名為「綠莊(みどり荘)」的公寓內遭殺害,時年18歲(正確死亡時間不詳)。從死者身上檢驗出有血型為B型的唾液,因與死者的血型不同,故被認為是犯人所留。

而在事發半年後的1982年1月14日,當時住在死者隔壁的25歲男性被認為涉嫌重大而遭逮捕,他的血型是B型。被告雖然自偵查開始到遭起訴後的第一審審理初期都供稱他於案發時人在死者的屋內,但於之後的審理過程即翻供主張無罪。1989年3月間,第一審法院主要以被告的自白科警研的毛髪鑑定結果為據,判決被告有罪並科處無期徒刑。

但在上訴審時,由於毛髮鑑定書遭指摘有許多矛盾之處,例如遺留在事件現場的嫌犯毛髪是直的,但被告當時卻是燙著小捲平頭,二者顯然不符;因此在1994年8月間被告即獲交保,在殺人案件中實屬少見。1995年6月30日第二審改判被告無罪,同年7月13日檢察官考量後決定不上訴,本案就此確定,距事件發生當時已經過了14年。

而儘管無罪判決書中認為本案真兇另有其人,且判決時距當時殺人罪的15年的追訴權時效(將於1996年6月28日到期)尚有約1年時間、犯人遺留在現場的毛髪的重要證物也有保存,但負責偵辦的大分縣縣警局卻未再重啟偵辦,直至時效完成。

參考文獻

  1. 追訴權時效,tw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