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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下午,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5日上午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设立10个专门委员会。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2018年3月20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外文名称 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Thirteen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会议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20日

会议地点 北京 [1]

属性 会议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简介

2018年1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议程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十、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会议日程

3月5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3月8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推选监票人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9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3月10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表决稿,大会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酝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3.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3月12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3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2.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3.表决大会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4.表决大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5.表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6.表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3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3月15日(星期四)

大 会 休 息

3月1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

3月1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2.表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3.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5.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

3月18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2.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3.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4.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3月1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七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分别表决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3月2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

3.表决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

9.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闭 幕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会议机构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栗战书、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女)、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万鄂湘、陈竺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

主席团(190人,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仲礼 丁薛祥 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 于伟国 万卫星 万鄂湘 习近平 马伟明 马逢国 王东明 王东峰 王光亚 王刚 王志民 王岐山 王沪宁 王国生 王砚蒙(女,傣族) 王宪魁 王勇 王勇超 王晨 王银香(女) 王毅 支月英(女) 尤权 车俊 巴音朝鲁(蒙古族) 邓丽(女) 邓凯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左中一 石泰峰 布小林(女,蒙古族) 旦正草(女,藏族) 叶诗文(女) 史大刚 白玛赤林(藏族) 白春礼(满族) 丛斌 冯淑玲(女,满族) 吉狄马加(彝族) 吉炳轩 吕世明 朱国萍(女) 向巧(女,苗族) 刘艺良 刘远坤(苗族) 刘昆 刘海星 刘家义 刘赐贵 刘鹤 齐玉 江天亮(土家族) 许为钢 许立荣 许宁生 许其亮 孙志刚 孙春兰(女) 苏嘎尔布(彝族) 杜家毫 杜德印 李飞 李飞跃(侗族) 李玉妹(女) 李伟 李纪恒 李克强 李作成 李希 李学勇 李钺锋 李家俊 李鸿(女) 李鸿忠 李斌 李强 李锦斌 李静海 杨洁篪 杨洪波(白族) 杨振武 杨晓渡 杨蓉(女) 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 肖怀远 肖捷 吴月(女,黎族) 吴玉良 吴英杰 邱勇 何健忠 何毅亭 邹晓东 冷溶 汪其德 汪洋 汪鸿雁(女) 沙沨(女,回族) 沈春耀 沈跃跃(女) 张又侠 张少琴 张升民 张平 张业遂 张庆伟 张军 张志军 张轩(女) 张伯军 张春贤 张晓明 张毅 陆东福 陈全国 陈求发(苗族) 陈希 陈武(壮族) 陈竺 陈敏尔 陈锡文 陈豪 武维华 苗华 林建华 林铎 罗保铭 罗萍(女,哈尼族) 罗毅(布依族) 周强 郑军里(瑶族) 郑奎城 郑晓松 降巴克珠(藏族) 赵龙虎(朝鲜族) 赵乐际 赵克志 赵宪庚 赵贺 郝明金 胡和平 胡春华 咸辉(女,回族) 哈尼巴提·沙布开(哈萨克族) 段春华 信春鹰(女) 娄勤俭 洛桑江村(藏族) 姚建年 贺一诚 骆惠宁 袁驷 栗战书 夏伟东 徐延豪 徐绍史 徐留平 殷一璀(女) 高红卫 高虎城 郭声琨 黄久生 黄龙云 黄志贤 黄坤明 黄路生 曹建明 曹鸿鸣 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 康志军 鹿心社 彭清华 董中原 蒋超良 韩正 韩立平 傅莹(女,蒙古族) 谢伏瞻 谢经荣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赫捷 蔡达峰 蔡奇 廖晓军 谭耀宗 魏凤和 魏后凯

秘书长

王晨

副秘书长

信春鹰(女)、韩立平、姜信治、李宝荣、张业遂

主要任务

修改宪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作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

栗战书在作说明时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栗战书说,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通过四次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栗战书强调,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的事业又有许多重要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宪法修改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这次宪法修改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

制定监察法

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三个地方已经成立监察委员会,并将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的推进。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这是2017年的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合作来研究相关的修改问题。从工作安排上,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文于2017年1月19日经新华社公布。王岐山在报告中提到,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机构改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大会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

第二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第三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第四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选举王岐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

第五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选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选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共175人。

委员长

栗战书

副委员长

王晨 曹建明 张春贤 沈跃跃(女) 吉炳轩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万鄂湘 陈竺 王东明 白玛赤林(藏族) 丁仲礼 郝明金 蔡达峰 武维华

秘书长

杨振武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 于志刚 万卫星 卫小春 马志武(回族) 王长河 王光亚 王刚 王树国 王砚蒙(女,傣族) 王胜明 王洪尧 王宪魁 王教成 王超英 王毅 乌日图(蒙古族) 尹中卿 邓力平 邓丽(女) 邓秀新 邓凯 古小玉 左中一 龙庄伟(苗族) 田红旗(女) 史大刚 白春礼(满族) 丛斌 包信和 冯军 冯忠华 吉狄马加(彝族) 吕世明 吕建 吕彩霞(女) 吕薇(女) 朱明春 朱静芝(女) 刘玉亭 刘远坤(苗族) 刘季幸 刘修文 刘振伟 刘海星 刘源 齐玉 江小涓(女) 许为钢 许安标 那顺孟和(蒙古族) 孙其信 孙建国 杜小光(白族) 杜玉波 杜黎明 杜德印 李飞 李飞跃(侗族) 李学勇 李晓东 李钺锋 李家洋 李培林 李康(女,壮族) 李锐(回族) 李静海 李巍 杨成熙 杨志今 杨树安 杨震 肖怀远 吴月(女,黎族) 吴玉良 吴立新 吴恒 邱勇 何毅亭 冷溶 汪鸿雁(女) 沈春耀 宋琨 张少琴 张平 张业遂 张志军 张苏军 张伯军 张荣顺 张勇 张毅 陆东福 陈凤翔 陈文华 陈军(女,高山族) 陈述涛(满族) 陈国民 陈斯喜 陈锡文 陈福利 姒健敏 林建华 欧阳昌琼 卓新平(土家族) 罗保铭 罗毅(布依族) 周洪宇 周敏(女) 庞丽娟(女) 郑功成 郑军里(瑶族) 郑淑娜(女) 赵龙虎(朝鲜族) 赵宪庚 哈尼巴提·沙布开(哈萨克族) 信春鹰(女) 洛桑江村(藏族) 姚建年 贺一诚 秦顺全 袁驷 贾廷安 夏伟东 徐延豪 徐如俊 徐绍史 徐显明 徐辉 殷一璀(女) 殷方龙 翁孟勇 高友东 高虎城 郭振华 郭雷 黄志贤 曹庆华(哈尼族) 曹鸿鸣 龚建明 矫勇 彭勃 董中原 韩立平 韩晓武 韩梅(女,苗族) 景汉朝 程立峰 傅莹(女,蒙古族) 鲁培军 谢广祥 谢经荣 窦树华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蔡昉 鲜铁可 廖晓军 谭耀宗 熊群力

第六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决定:

许其亮、张又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

第七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选举杨晓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

第八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选举周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第九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选举张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