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福利分房

福利分房
图片来自itsfun

福利分房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建国起至1990年代末的一种房屋分配制度,单位将房屋分配给职工,职工只需缴纳少量的租金。房屋建设资金90%由政府承担,少量由单位承担。

1980年,邓小平在谈到住宅问题时表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同年6月,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中提出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准许私人建房、买房和拥有自己的住宅。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23个省、自治区的60多个城市和一部分县镇实施公房出售试点。1986年2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并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1988年1月15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宣布,从当年开始,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分期分批展开住房制度改革。1990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目录

介绍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为个人出资购买的方式,同时提到要建立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针对高收入群体的商品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信贷体系[1]

参考文献

  1.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新华网.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