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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孝孫,隋唐時樂律學家。

出生於河北范陽祖氏家族,父祖崇儒,官至齊州長史。祖孝孫精曆算數學。隋初開皇年間任協律郎,參定雅樂、京房律法。曾向陳山陽太守毛爽學習「京房律法」。唐初任太常少卿,教宮女音樂。教得不好,宮女沒有長進,太宗責怪孝孫。王珪溫彥博替祖孝孫辯解:「孝孫雅士,今乃令教宮人,更加譴責,毋乃非宜。」太宗更加生氣,王珪據理力爭。《新唐書》有傳。

武德九年(626)唐高祖「詔太常少卿祖孝孫,協律郎竇等定樂」,至貞觀二年(628)樂成。按隋代宮廷中鍾樂的十二律,「其五鍾設而不擊,謂之啞鍾」。經祖氏家學的律學理論與張文收的「耳決之明」相結合,才在實踐中真正解決了調律和十二律旋宮的問題,自此成為唐以後歷代樂律志中的千古美談。

貞觀十四年(640),張文收繼祖孝孫業績,再次定樂而受頒賜之時,孝孫已故,除有關《音樂志》、《禮樂志》載有他的學說之大要外,他的所有律學著述都沒能傳下來。

祖孝孫,唐樂律學家。范陽(今涿州)人。隋開皇年間任協律郎,參定雅樂,曾奉命向陳山陽太守毛爽學習「京房律法」。入唐,歷任著作郎,吏部郎、太常少卿等。武德九年(626年),受詔與協律郎竇進等定樂。其律學著述多亡佚,部分篇章收在《音樂志》、《禮樂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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