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毓钧
卢毓钧 |
---|
中华民国第6任内政部警政署署长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
经 历 |
|
卢毓钧(生1930年5月13日-2011年5月14日殁),生于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度县白埠镇,曾任中华民国内政部警政署第六任署长、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理事长。是中华民国警政史上迄今唯二出身基层警员的警政署署长(另一位为前员警大学校长颜世锡)。
目录
生平
卢毓钧于1930年5月13日(农历4月15日),出生于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度县白埠镇。其家为当地首富,家境富饶,父亲曾任大学教师。其于离开青岛之际获再三叮嘱:“若有朝一日为官,段不可存非分之念,需全心替国家效劳,为百姓出力,绝不贪污,亦不治产业,切记。”卢毓钧一生严命是从,为官清廉正直。
1949年,因国共内战,卢毓钧与一群流亡学生逃难来到台湾,暂居台北。为求生活,曾在台北车站前卖豆浆、烧饼、油条为生 。1950年3月考入台湾省员警学校警员训练班第七期,八个月后,以第六名的成绩结业。实习后,外放台北郊区莺歌镇,由一线一星的基层员警做起,展开其长达45年的员警生涯。从警期间不忘进修,考取中央警官学校在台复校后第一期——正科廿二期。此后,一路晋升巡佐、派出所主管、巡官、省警务处荐任科员,历任阳明山管理局(蒋中正总统官邸所在)员警所行政课长、员警总所行政组主任、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台南县警察局副局长、台北市南港、双园、中山分局长、屏东县警察局长、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铁路警察局长、保安员警第二总队总队长、刑事警察局长。
他曾至美国伊利诺大学进修,获得刑事司法系学士学位。后获颁该校荣誉博士。
1993年12月1日,在连战内阁时期,李登辉总统任命其为内政部警政署长。1995年5月1日,卸任退休。自警界退休之后,致力于两岸警方交流,担任由其在刑事警察局长任内发起、成立的“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理事长,以民间交流的方式,到中国大陆与各级公安单位沟通、参访,为两岸警方合作奠定基础。
卢毓钧在2004年发现罹患肺腺癌,开刀治疗后,于2010年复发。隔年(2011年)5月14日,病逝于台北和信医院,享寿82岁。
贡献与评价
卢毓钧个性刚烈,任职台北市警局时,强势取缔娼赌行业与非法经营的酒店,不畏外界关说与压力,让外界对员警形象耳目一新。在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铁路警察局长任内,多次公开面折警政署长罗张关于警界人事政策之决定,广为人知;惟仍获见容,其主因系其卢在蒋中正总统官邸所在之阳明山管理局服务过,与官邸人员及政府要员熟识之故。
卢毓钧的员警生涯中,最辉煌的时期是在刑事警察局长任内,由于有效整合中央与地方刑事警力,拔擢诸多得力干员,如王郡、侯友 宜、王卓钧等,叠破大案,在当时被誉为“无案不破”。鉴于其声望、操守与能力,为李登辉总统所赏识,最后擢升警政署长。
成立非官方之“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效法著名之美国西北员警学会,为掌握犯罪情报之多元化,扩大情资搜集范围与强化政府与民间的合作关系,有效结合民间力量,强化警方办案及查案之效能。其手段与智慧,与现今常闻警方采用之钓鱼办案及限人于罪的办案方式,差异不啻天扰之别。
同时,为因应民主化与顺应地方自治潮流,卢毓钧接任警政署长后,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谋求解决警方与地方政府人事权上的争议,即一条鞭制度与地方政府首长的人事任命与管理权之冲突,树立行政中立之典范。
因两岸无法进行官方直接对谈,凭借卢氏多年来所建立的人脉与互信,“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成为两岸警方非正式的沟通桥梁,为台湾逃往中国刑事罪犯的逮捕与引渡,做出极为重要的贡献。
总统褒扬令
卢毓钧逝世后,2011年6月22日马英九总统特颁褒扬令。 内容全文:
“ 内政部警政署前署长卢毓钧,鲠亮刚毅,淳厚澹泊。少岁遭逢内战,以流亡学生辗转来台,自持奋勉,淬砺展骥,爰投身员警志业。历任派出所主管、台北市警察局分局长暨屏东县警察局、铁路警察局局长、保安员警第二总队总队长等职,策划扫黄肃赌专案,维护社区公序良俗,廉慎勤能,宣力桑梓。尤以接掌刑事警察局局长,迭破多起重大刑案,打击社会不法犯罪;弘宣政府整饬决心,彰显国家公理正义,虑周行果,铁腕明快;除恶惩凶,实效殊宏。复于警政署署长任内,推动人事制度兴革,落实家户访查机制;遏止选举暴力介入,促进跨国警务交流,铺谋运智,折冲纾筹;治化树绩,允孚舆望。荣退后,旋出任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理事长,调处两岸治安防阻,协缉人犯遣返事宜,安民励众,卓蜚清誉。综其生平,振警界之声威,成淑世之懋业,谠言英风,斗重山齐;勋猷硕望,矩范芳垂。遽闻溘然辞世,湣惜弥深,应予明令褒扬,用示政府嘉念耆贤之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