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音樂侵權事件
百度音乐侵权事件,又称百度MP3侵权事件,是指百度公司旗下百度MP3未经音乐版权持有人许可私自将其作品置于互联网使用的事件。百度MP3侵权事件次数较多,自2005年开始至今,仍不断面临法律诉讼。
目录
社会影响
音乐人高晓松说:“百度是音乐圈最切齿的仇人,全球最大的盗版音乐销赃地,用偷来的音乐大卖广告赚钱的无耻商人,奴役音乐家的吸血鬼。可昨儿百度颁奖,竟然有那么多歌手去捧场,某公司旗下艺人甚至倾巢出动。自己没骨气,活该被人欺!”
《新浪网》评论家亦子剑的文章“百度被诉及败诉的积极意义”指出,此事有助于网民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促进了企业和公民尊重的版权意识。[1]
事件
事件经过
2005年9月26日,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EMI GROUP香港公司、索尼BMG、新艺宝和正东唱片一共七家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控诉百度MP3侵犯其著作版权。七大公司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径,在百度官方网站和《法制日报》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共计167万人民币;后百度公司败诉。
參考文獻
- ↑ 亦子剑:百度被诉及败诉的积极意义. 新浪. 2005-09-29 [2012-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