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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音樂侵權事件

百度音樂侵權事件
圖片來自digitimes

百度音乐侵权事件,又称百度MP3侵权事件,是指百度公司旗下百度MP3未经音乐版权持有人许可私自将其作品置于互联网使用的事件。百度MP3侵权事件次数较多,自2005年开始至今,仍不断面临法律诉讼。

目录

社会影响

音乐人高晓松说:“百度是音乐圈最切齿的仇人,全球最大的盗版音乐销赃地,用偷来的音乐大卖广告赚钱的无耻商人,奴役音乐家吸血鬼。可昨儿百度颁奖,竟然有那么多歌手去捧场,某公司旗下艺人甚至倾巢出动。自己没骨气,活该被人欺!”

新浪网》评论家亦子剑的文章“百度被诉及败诉的积极意义”指出,此事有助于网民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促进了企业和公民尊重的版权意识。[1]

事件

事件经过

2005年9月26日,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EMI GROUP香港公司索尼BMG新艺宝正东唱片一共七家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控诉百度MP3侵犯其著作版权。七大公司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径,在百度官方网站和《法制日报》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共计167万人民币;后百度公司败诉。

參考文獻

  1. 亦子剑:百度被诉及败诉的积极意义. 新浪. 2005-09-29 [2012-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