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文件
介紹
新近頒布的國家標準《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範》中,電子文件的定義為「電子文件是指在數字設備及環境中形成,以數碼形式存儲於磁帶、磁盤、光盤等載體,依賴計算機等數字設備閱讀、處理,並可在通信網絡上傳送的文件。」
基本特徵
第一,電子文件是由電子計算機生成和處理,其信息以二進制數字代碼記錄和表示,因此亦可稱為「數字文件」。這是電子文件與以往所有其他形式文件的基本區別,也是電子文件信息與其他數字信息的共同點。數字信息使用0和1兩種兩種數碼的組合來記錄信息,每一個0或1叫做1個比特,需要記錄的信息用一串比特存儲於計算機存儲器(包括內存儲器和各種外存儲器)中,並可通過通信網絡進行傳輸。第二,電子文件是文件的一種類型,應該具有文件的各種屬性,特別是要有特定的用途和效力。這是電子文件與其他數字信息的基本區別,也是電子文件與其他形式文件的共同點。從邏輯上說,電子文件是「數字信息」和「文件」兩個概念的交集,它是具有文件特徵的數字信息,又是以數字信息為特徵的文件。
法律法規
《政務服務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辦法》,2023年7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