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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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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公約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類名詞。

關於漢字的起源[1],中國古代文獻上有種種說法,如「結繩」、「八卦」、「圖畫」、「書契」等,古書上還普遍記載有黃帝史官倉頡造字的傳說。現代學者認為,成系統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個人創造出來,倉頡[2]如果確有其人,應該是文字整理者或頒布者。最早刻劃符號距今8000多年。

目錄

名詞解釋

《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是一項保護地球生物資源的國際性公約,於1992年6月1日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起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在內羅畢通過,1992年6月5日,由簽約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簽署。公約於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常設秘書處設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是全球履行該公約的最高決策機構,一切有關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的重大決定都要經過締約國大會的通過。

自1994年起,每兩年數千名來自不同國家的代表齊聚締約方大會,討論如何保護生物多樣性。2016年12月,中國獲得了2020年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主辦權。

中國於1992年6月11日簽署該公約。公約於1993年12月29日對中國生效。公約適用於香港、澳門特區。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旨在保護瀕臨滅絕的植物和動物,最大限度地保護地球上的多種多樣的生物資源,以造福於當代和子孫後代。

公約規定,發達國家將以贈送或轉讓的方式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補充資金以補償它們為保護生物資源而日益增加的費用,應以更實惠的方式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從而為保護世界上的生物資源提供便利;簽約國應為本國境內的植物和野生動物編目造冊,制定計劃保護瀕危的動植物;建立金融機構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實施清點和保護動植物的計劃;使用另一個國家自然資源的國家要與那個國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術。

截至2004年2月,該公約的簽字國有188個。中國於1992年6月11日簽署該公約,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書。

誕生

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了聯合國關於人類環境的大會決定建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各國政府簽署了若干地區性和國際協議以處理如保護濕地、管理國際瀕危物種貿易等議題,這些協議與管制有毒化學品污染的有關協議一起減慢了破壞環境的趨勢,儘管這種趨勢並未被徹底扭轉,例如,關於捕獵、挖掘和倒賣某些動物和植物的國際禁令和限制已經減少了濫獵、濫挖和偷獵行為。

1987年,世界環境和發展委員會(Brundtland委員會)得出了發展經濟必須減少破壞環境的結論,這份劃時代的報告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它指出,人類已經具備實現自身需要並且不以犧牲後代實現需要為代價的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報告同時呼籲「一個健康的、綠色的經濟發展新紀元」。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了由各國首腦參加的最大規模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此次「地球峰會」上,簽署一系列有歷史意義的協議,包括兩項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氣候變化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前者目標是工業和其它諸如CO2等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後者是第一項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全球協議,生物多樣性公約獲得快速和廣泛的接納,150多個國家在里約大會上簽署了該文件,此後共175個國家批准了該協議。

2016年3月,國務院批准我國申辦COP15大會;同年12月,在墨西哥坎昆召開的COP13大會批准了我國的申請。2018年底,生態環境部組織對北京、海口、昆明、成都4 個辦會備選城市進行了考察調研。雲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積極向國家爭取大會在昆明舉辦。綜合考慮這幾個城市的生物多樣性、氣候和環境空氣質量等因素,2019年2月13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會議確定COP15大會的舉辦地為雲南省昆明市,舉辦地點為昆明滇池國際會展中心。

2022年3月,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BD)日內瓦會議暨《2020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WG2020-3)會議的續會,暨科學、技術和工藝諮詢附屬機構第二十四次會議(SBSTTA 24)、執行問題附屬機構第三次會議(SBI 3)於2022年3月14日至29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主席團決定,COP15第二階段會議將於2022年12月5-17日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