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遺傳學
生態遺傳學(ecological genetics, ecogenetics)是群體遺傳學與生態學相結合的遺傳學分支,研究生物群體對生存環境的適應以及對環境改變所作出反應的遺傳機理。生態遺傳學研究適用於各種引人入勝的生物學問題,對進化遺傳學、群體遺傳學[1]、數量遺傳學和動植物、微生物育種等有關學科的發展有很大意義。
目錄
介紹
環境的改變如果只引起生物表型上的變化,那是生態學研究的內容;只有當環境的改變造成生物遺傳上的變化並在群體中保留下來,才是生態遺傳學研究的範疇。生態遺傳學不僅研究在自然條件下生物發生遺傳變化的長期效應(進化),而且也研究在人工條件下發生遺傳變化的短期效應(育種),這些研究對進化遺傳學、群體遺傳學、數量遺傳學[2]和動植物、微生物育種等有關學科的發展有很大意義。
例如生長在英格蘭中部的一種蝸牛,殼的顏色有褐色和黃色兩種,受一對等位基因控制,褐色對黃色為顯性。鳥類捕食這種蝸牛的辦法是先把它們銜到空中,再扔落在硬石地面打碎外殼。P.M.謝潑德1951年發現,在入春以前,草色枯褐,被捕食的蝸牛多數是黃色的;入春以後,草色變為黃綠,這時被捕食的蝸牛多數是褐色的。通過對硬石地面上殘殼的計數,可以清楚地觀察到上述現象,這證明了C.R.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而逐年的觀察還表明,雖然不同時期被捕食的殼色發生周期性的變化,但每年的比例大致相同,這表示兩種殼色的群體已達到了平衡,為群體遺傳學提供了例證。
簡史
20世紀30年代,R.A.費希爾、J.B.S.霍爾丹、S.賴特等人以數學為工具的理論群體遺傳學研究和40~50 年代,T.多布然斯基、C. H.沃丁頓等人以昆蟲為材料的實驗群體遺傳學的研究為生態遺傳學奠定了基礎。1963年在荷蘭海牙召開的第11屆國際遺傳學大會上首次舉行了生態遺傳學的學術討論會。1964年E.B.福特《生態遺傳學》一書的出版,標誌着生態遺傳學已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遺傳學分支。1988年在加拿大多倫多召開的第16屆國際遺傳學大會上,不僅對生態遺傳學安排了學術討論會,而且還對應激的遺傳學組織了專題報告,這是從分子水平研究生態遺傳學的開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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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群體遺傳學習筆記-基礎篇 ,博客園,2019-07-04
- ↑ 為什麼要學習數量遺傳學--序言 ,科學網博客,2018-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