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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百科

环丙烷,无色易燃气体。有石油醚的气味。相对密度0.720(-79/4℃)。标准状况下重1.879克/升。熔点-126.6℃。沸点-33℃。在0.4~0.6兆帕(4~6大气压)下可液化。稍溶于水,溶于乙醚乙醇有机溶剂。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2.4%~10.3%(体积)。[1]

环丙烷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环丙烷

中文同义词:三甲撑;环丙烷;环丁烷;三亚甲基;环丙烷

英文名称:CYCLOPROPANE

英文同义词:TRIMETHYLENE;cyclopropane,liquefied;Cyclopropnane;Trimethylene(cyclic);trimethylene(cyclic);CYCLOPROPANE;CYCLOPROPANE,99+%

CAS号:75-19-4

EINECS号:200-847-8

相关类别:Organics;Chemical Synthesis;Compressed and Liquefied Gases;Synthetic Reagents

Mol文件:75-19-4.mol

常见用途

环丙烷可用于有机合成,医药上用作麻醉剂。[2]

=物化性质

分子式C3H6,分子量42.08,无色易燃气体,有石油醚的气味。标况下每升重1.879克。在192~588千帕(4~6个大气压)下可液化。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和物,爆炸极限为2.4~10.3%(体积)。其性质不稳定,容易变为开链化合物,易为浓硫酸吸收,加氢时开链生成丙烷,与溴反应开链生成1,3-二溴丙烷

物化数据

熔点−128°C(lit.)

沸点−33°C(lit.)

蒸气密度1.45(vsair)

Merck13,2777

类别有害气体

毒性分级低毒

急性毒性吸入-小鼠LCL0282克/立方米/2小时

爆炸物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易爆

可燃性危险特性易燃

储运特性库房通风低温干燥;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灭火剂二氧化碳泡沫四氯化碳

合成法

可由1,3-二溴丙烷或1,3-二氯丙烷作用而制得。

环丙烷环系可以通过Simmons-Smith反应来构建。研究显示某些细菌的脂肪酸中的环丙烷环系是以相应的烯烃为底物合成的,亚甲基化试剂为S-腺苷基蛋氨酸(SAM)。然而这一反应的具体机理仍然不清楚,有多种不同的解释。

全身麻醉剂

环丙烷可作为全身麻醉剂,环己烷是重要的有机溶剂。图示是部分环烷烃及烷烃衍生物的结构简式、键线式和某些有机化合物的反应式(其中Pt、Ni是催化剂)。

1.带环的烷烃都具有1个不饱和度,所以与同为一个不饱和度同碳原子的一元烯烃是同分异构体。

2.容不容易反应看的是反应条件,反应条件温度越常温,那么反应越易进行。这里显然是①的反应比较容易进行,所以最易开环的环烷烃是环丙烷。

3.环丙烷虽然具有不饱和度,但不能像烯烃这样可以使高锰酸钾溶液褪色,所以可以用高锰酸钾溶液进行鉴别,能褪色的是丙烯,不能褪色的是环丙烷。

4.环丙烷和环丁烷结构上属于不饱和烷烃,催化加氢后,一个碳碳键断开,形成开链的饱和烷烃。这个过程是放热的,可以通过反应热,来衡量环烷烃的稳定性。

存在方式

许多药物和天然产物中都含有环丙烷的环系,常见的例子有除虫菊酯、乳杆菌酸、二氢苹婆酸和反苯环丙胺等。1990年时Yoshida等人从链霉菌科细菌Streptoverticilliumfervens中分离出一个具有抗真菌功效的核苷类天然产物(FR-900848),其中有一个奇特的含有五个环丙烷环系的C23脂肪酸侧链。

安全信息

危险品标志F+

危险类别码12

安全说明9-16-33

危险品运输编号UN10272.1

WGKGermany1

RTECS号GZ0690000

Hazard Class2.1

危险性

健康危害:具有麻醉作用。动物吸入超过一定浓度时引起血压下降,导致呼吸麻痹而死亡。在工业生产和使用中,本品一般对人体无明显危害。近来国外首例报道一青年因吸入环丙烷而死于一间仓库内。尸解见肺充血和出血性水肿,气管充血,并较早发生细胞自溶现象。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

生产方式

环烷(见脂环烃)同系列中第一个成员,分子式C3H6。环丙烷为无色易燃气体;熔点-127.6℃,沸点-32.7℃,相对密度0.72(-79/4℃)。环丙烷的三元环容易开环,例如它与溴反应生成1,3-二溴丙烷;在铂催化剂存在下,加热到50℃就重排成丙烯。环丙烷的特殊反应与环的张力有关(见张力学说)。环丙烷可由1,3-二溴丙烷与锌粉作用制得。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无危险,就地燃烧,同时喷雾状水使周围冷却,以防其它可燃物着火。或将漏气的容器移至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控制与防护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稳定及反应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卤素。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有石油醚样气味。

相对密度(水=1):0.72(-7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88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500

爆炸上限%(V/V):2.4

爆炸下限%(V/V):10.4

溶解性: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鱼类应给予特别注意。还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14

UN编号:1027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安全须知

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类易燃气体。

安全信息

危险类别:2.1 海关编码:2902199090 危险品运输编码:UN 1027 2.1 危险类别码:12 安全说明:9-16-33 危险品标志:F+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