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文
王锦文,(1965~):女,1979年初中毕业,1979年高一肄业。[1]
获中国戏剧梅花奖、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文华表演奖,两获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第八、九届中国戏剧节优秀表演奖,多次荣获浙江省戏剧节表演一等奖。
现任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主任,为甬剧界领军人物、甬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王锦文,宁波市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艺术总监。
历任宁波市甬剧团旦角演员、团长,宁波市戏剧协会理事。
国家一级演员,浙江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浙江省十三届党代会代表。
曾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文华表演奖、两度荣获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第八、九届中国戏剧节优秀表演奖,多次荣获省戏剧节表演一等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在三十年的艺术生涯中,她成功塑造了众多的女性形象,曾在甬剧《半把剪刀》、《三县并审》、《借妻》、《风雨一家人》、《典妻》、《美丽老师》、《风雨祠堂》、《宁波大哥》等二十多部戏中担任主角。
其表演质朴、自然,且富有激情;其演唱委婉流畅,极富表现力,韵味醇厚。目前是甬剧剧种的领军人物,甬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甬剧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录
主要成就
中国戏剧梅花奖、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
其表演质朴、自然,且富有激情;其演唱委婉流畅,极富表现力,韵味醇厚。目前是甬剧剧种的领军人物,甬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甬剧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积极作用。
视频
王锦文老师采访
参考来源
- ↑ 风雨飘摇里的一树芳华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