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鐘
生平
王洪鐘在霞雲嶺鄉從小學讀到高中,1972年入霞雲嶺鄉北直河小學讀書,1977年入霞雲嶺鄉下石堡中學,1980年入霞雲嶺中學,1982年7月高中畢業。1983年4月,他進入中國共青團系統,擔任北京市房山區霞雲嶺鄉團委書記。1985年7月至1987年8月,他在北京大學哲學系幹部專修班進修。培訓結束後,他回到霞雲嶺鄉,自1987年8月至1991年9月曆任中共房山區霞雲嶺鄉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組織委員、團委書記。
1991年,擔任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宣傳處幹事、北京市房山區團委副書記。1992年3月,擔任北京市房山區團委書記。1994年,擔任中共北京市房山區委常委、區團委書記、黨組書記。1995年,擔任中共北京市房山區委常委、良鄉地區工委書記、良鄉衛星城管理委員會主任。1998年12月,擔任北京市房山區政府副區長、良鄉衛星城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良鄉地區工委書記、房山旅遊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良鄉工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委書記。2000年7月,擔任中共北京市密雲縣委副書記、代縣長。2001年1月,任中共北京市密雲縣委副書記、縣長。2002年7月,擔任北京市密雲縣委書記。2003年11月,擔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任。2009年2月,擔任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副主任。2010年3月,擔任中共北京市門頭溝區委副書記、代區長。8月,擔任中共北京市門頭溝區委副書記、區長。2015年12月1日,因涉嫌索取、收受財物1416萬在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庭開庭審理。2015年12月30日,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王洪鐘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