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血书
狱中血书
天启五年(1625)七月,在历经钢针作刷、铜锤击胸、土袋压身、铁钉贯耳等毫无人性的酷刑之后,已经处于濒死状态的杨涟,咬破手指写下了这篇绝命血书。读之激昂悲壮,感天地、泣鬼神!
作品原文
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1];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2]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3],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 [1] 打问之时,枉处赃私[4],杀人献媚,五日一比[5],限限严旨。家倾路远,交绝途穷,身非铁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义一生,死于诏狱[6],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
惟我身副宪臣[7],曾受顾命[8]。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9]!”持此一念,终可以见先帝[10]于在天,对二祖十宗[11]与皇天后土[12]、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2]
作品注释
[1]仇人:为人所仇视。
[2]张俭:东汉高平(今属山西)人,字元节。延熹初为东部督邮,弹劾宦官侯览,为览所诬,遂遁去。望门投止,人皆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前后受其牵连受诛者以十数,宗职并皆殄灭。
[3]杨震:东汉华阴(今属陕西)人,字伯起。延光初为太尉。被宦官樊丰所谮,遣归本郡,于途中饮鸩而死。仰药:服毒。
[4]“打问”句:刑讯逼供,冤枉定为贪赃罪。
[5]比:对犯人追赃。
[6]诏狱:锦衣卫奉皇帝命令而成立的专案。
[7]宪臣:御史台又称宪台,杨涟官职为左都副御史,故称。
[8]顾命:《尚书.序》:“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传》:“临终之命曰顾命。”封建社会,皇帝临终前往往召集亲信大臣托付后事,嘱咐辅佐新君。参与此事的大臣称为顾命大臣。
[9]“托孤”二句:《论语.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此处引作孔子语,系作者误记。 [10]先帝:指明光宗朱常洛。
[11]二祖十宗:指明熹宗(当时在任的明朝皇帝)之前的所有明朝皇帝——太祖、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十二君。(惠宗、代宗当时无庙号,因此不算)
[12]皇天后土:即天地。
作品译文
杨涟如今将死于狱杖之下!一片痴心来报陛下,因为耿直而被奸人仇视;豁出性命已久,不再有什么挂念。面对奸党当政,不愿像汉代张俭那样到处逃亡,也不愿像东汉杨震一样服毒自尽。想以这条性命来报答朝廷,不及顾念妻儿哭泣哀痛。
刑讯逼供之时,被冤枉定为贪赃之罪。狱吏为了献媚,发下严格的命令,每五日便来追赃。家庭倾覆,归路已远,故交断绝,穷途末路,我的身体也不是铁石所做,只是豁出性命一条而已。拷打折磨,难道不也是天恩吗?一生躬行仁义,最终死在诏狱,不能说没有死得其所。对上天和别人还有什么怨恨吗? 只因我身担御史的职责,曾经受过先帝顾命,曾子说过:“被托付幼主和国家政事的人,面临生死关头而不能动摇屈服!”坚持着这样的信念,死后也可以面对先帝的在天之灵,无愧于二祖十宗、天地和千秋万世了。念及此,除了大笑大笑还是大笑,刀斧交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作者简介
杨涟(1572-1625),字文孺,号大洪,明代湖广应山(今属湖北广水)人,明代著名谏官。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进士。初任常熟知县,因考选清官第一,入朝任给事中。神宗病危,力主太子进宫服侍皇帝。光宗即位,极力反对郑贵妃求封皇太后。光宗病重,召见大臣,他不属大臣,亦在召见之列,临危顾命。光宗死,李选侍居乾清宫挟太子欲把持朝政,他说服朝臣,挺身而出,闯进乾清宫,拥太子即位,并逼李选侍移出乾清宫,安定了朝局,升兵科都给事中。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任左副都御史,因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被诬陷,惨死狱中。后平反昭雪,谥号“忠烈”。有《杨忠烈公文集》传世。
作品鉴赏
明代中叶以后。政治腐败,皇帝昏庸无能,长期以来造成宦官专权的政治局面。至熹宗时,这种现象更为严重。宦官魏忠贤交结熹宗乳母客氏,把持朝政。他们广树党羽,残害忠良,实行特务统治。当时以杨涟、左光斗为首的在朝大臣对魏党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结果遭致残酷迫害。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尽遭掠杀,时称“六君子”。杨涟等人反对魏忠贤的黑暗统治的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杨涟在这场斗争中表现出的宁死不屈的精神是值得人们称道的。[1]
参考文献
- ↑ 乐平奸杀案蒙冤者狱中血书"冤枉" 托律师悄悄带出,海外网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