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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高等法院

澳洲高等法院

图片来自trip

澳洲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Australia,或译:澳洲联邦高等法院澳洲联邦最高法院等),是澳洲联邦司法体系中的最高法院,联邦首席大法官(the Chief Justice)及其他六位大法官由联邦政府提名并由澳洲总督任命[1]。该法院位于澳洲首都特区坎培拉伯利·格里芬湖畔。

目录

介绍

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第71条的规定,高等法院具有澳大利亚联邦的最高司法权,同时是联邦最终上诉法院。法院组织根据《1903年司法法》所确定,其第一批法官成员是根据《1903年司法法》任命的。现时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第71条至第75条,司法法和1979澳大利亚法高等法院法令的规定,它是由七位高等法院大法官所组成。目前首席大法官是苏珊·基弗尔,及其他六位大法官所领导高等法院。他们均由澳洲总督根据联邦政府的建议正式任命,并且根据宪法规定,所有成员必须在70岁退休。

自1980年以来,高等法院一直在堪培拉拥有永久性总部。其多数法官和判决都在经过联邦遗产登记的高等法院大楼内举行,该大楼位于俯瞰国会大厦的伯利格里芬湖(Parley Griffin)旁。近年,随著网络会议使用率的提高,高等法院在各州州府也经常举行视像会议及进行听证。

参考文献

  1. Owen Dixon. Address on being sworn in as Chief Justice. Commonwealth Law Reports. 1952, 85: X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