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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命案
圖片來自ettoday

潘曉穎命案是發生在臺灣臺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嫌犯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於案發後搭機返港。

在命案於3月13日被揭發後,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分別在同年3月、4月和7月,向香港律政司三度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惟香港政府以港臺兩地之間並無移交疑犯的機制為理由,未有理會台方遣送陳同佳至臺灣受審的請求。士林地檢署在同年12月3日正式對陳同佳發出時效長達37年6個月通緝令。

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該草案由中共中央紀委倡議,允許香港特區政府向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香港立法會非建制派反對該草案,並建議香港政府以日落條款方式修例,即與臺灣進行單次移交疑犯陳同佳,但香港保安局以無法兼顧日後類似案件為理由拒絕。事發於臺灣蔡英文政府任內,臺灣大陸委員會表示不接納香港政府利用修法以「同屬一個中國」為前提移交,並關注修法後在香港的臺灣人將可被引渡到中國大陸,又表明蔡英文政府不會根據香港即將修訂的逃犯條例接收陳同佳。此後爭議擴大,最終成為反修例運動[1] 爆發的導火線。

目錄

命案經過

赴台旅遊、情殺棄屍

潘陳二人在同一間公司當兼職而認識,相識一個月後便成戀人。2018年2月8日至17日期間,兩人結伴到臺灣旅遊,在臺的最後一晚同逛夜市,並買了一個粉紅色行李箱。兩人返回旅店後有過性交,但後來發生爭執。爭執期間潘曉穎告知陳同佳,約5個星期前發現已懷孕台灣法醫從發現的胎兒骨骼推斷腹中胎兒已有3至4個月,稱腹中嬰兒屬她前男友。陳同佳後來發現一段潘曉穎與另一名男子的性交影片,陳同佳在爭執中勒死潘曉穎。陳同佳將屍體裝入新購買的粉紅色行李箱後,仍在旅店房間內睡覺。

2月17日早上,陳在旅店丟棄潘的個人物品後,帶同藏有潘屍體的行李箱離開旅店,乘搭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竹圍站,並棄屍在竹圍站外一個公園的草叢。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