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为省人民政府承担综合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立的[1]。
目录
部门介绍
经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置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的省人民政府正厅级办事机构,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
(二)负责起草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三)对涉及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四)对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搜集、分析、整理和传递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编辑机关内部刊物、湖南省情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组织院士专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2]。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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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湖南省机构改革全面实施!附湖南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表 ,搜狐,2018-10-23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