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
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是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派出機構,是在省經信委、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下無線電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溫州市範圍內除軍隊系統以外的的無線電管理工作。管理局規格為副處級;內設業務科、監測科、監督檢查科和綜合科四個科室;外設監測站。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對全市的無線電頻率指配,核配呼號;
三、擬定地方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負責對全市無線電管理規劃和設台單位的協調工作;
四、根據審批權限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核發電台執照,按有關規定收取無線電頻道占用費;
五、對全市無線電[1]發射設備的生產,使用,實行行政、技術、經濟、法規等方面的綜合管理;
六、負責本級無線電管理建設項目的規劃和實施,並對各縣(市)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
七、組織市無線電技術監測,協調處理無線電有害干擾,維護全市空中電波秩序;
八、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的宣傳,認真做好與當地有關部門與無線電管理機構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統計和整理無線電管理方面的數據和資料,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十、完成上級無線電管理部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歷史沿革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的前身為1985年6月從部隊轉入地方後的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1997年根據體制改革的需要,撤銷了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將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改稱為浙江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溫州市管理處,為浙江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派出機構,並受市政府和省無委辦的雙重領導。
2002年全省無線電管理派出機構進行調整,根據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省無線電管理派出機構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浙江省信息產業廳浙信辦【2002】66號文件精神,原浙江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溫州市管理處再一次更名為浙江省信息產業廳溫州市無線電管理處,為浙江省信息產業廳的派出機構。並受市政府和省信息產業廳的雙重領導。
2009年12月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浙政辦發[2009]146號)和《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啟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派出駐各市無線電管理局印章的通知》(浙經信辦[2009]442號)文件規定,原浙江省信息產業廳溫州市無線電管理處再次更名為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派駐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並受市政府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雙重領導。黨務和工會工作掛靠市直機關工委。
溫州市無線電管理局下設溫州無線電監測站,管理局為副處級行政單位,編制4人;監測站為正科級,為參照公務員[2]管理的事業單位,編制14人。目前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內設四個科室(即業務科、監測科、監督檢查科和綜合科)。現有在職幹部、職工十二名。
參考文獻
- ↑ 無線電是什麼?無線電簡介,搜狐,2020-12-10
- ↑ 公務員是幹什麼的?,搜狐,202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