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诗(赵鼎)
清明诗(赵鼎) |
清明诗(赵鼎)是南宋初年中兴名臣、政治家、词人赵鼎的作品之一。
赵鼎(1085年—1147年),字元镇,号得全居士。解州闻喜东北(今属山西闻喜礼元镇阜底村)人。南宋初年政治家、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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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赵鼎早孤,由母樊氏抚养成人。崇宁五年(1106年)登进士第。累官河南洛阳令。高宗即位,除权户部员外郎。建炎三年(1129年),拜御史中丞。建炎四年(1130年),任签书枢密院事,旋出知建州、洪州。绍兴年间几度为相,任内推崇洛学,巩固政权,号称“小元祐”。后因反对和议,为秦桧所构陷,罢相,出知泉州。旋即谪居兴化军,移漳州、潮州安置,再移置吉阳军。
赵鼎在吉阳三年,知秦桧必欲杀己,自书铭旌曰:“身骑箕尾归天上,气作山河壮本朝。”随即不食而卒,年六十三。宋孝宗时,追赠太傅、丰国公,赐谥“忠简”。淳熙十五年(1188年),配享高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赵鼎被称为南宋中兴贤相之首。与李纲、胡铨、李光并称为南宋四名臣。赵鼎善文、诗、词。著有《忠正德文集》、《得全居士词》等。[2]
参考资料
- ↑ 赵鼎的诗词全集 清明诗(赵鼎) 古诗集网
- ↑ 赵鼎简介 国学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