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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陶澍傳

清史稿·陶澍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目錄

原文

陶澍,字雲汀,湖南安化人。嘉慶七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御史、給事中。澍疏劾河工冒濫,及外省吏治積弊。巡南漕①,革陋規,請浚京口運河。二十四年,出為川東道。總督蔣攸銛薦其治行為四川第一。

道光三年,陶澍就擢巡撫。安徽庫款,五次清查,未得要領。澍自為藩司時,鈎核檔案,分別應劾、應償、應豁,於是三十餘年之糾葛,豁然一清。瀕江水災,購米十萬石,賑務核實,災民賴之無失所。又懷遠新漲沙洲阻水,並開引河,導之入淮。淮水所經,勸民修堤束水,保障農田。各縣設豐備倉於鄉村,令民秋收後量力分捐,不經吏役,不減糶,不出易,不假貸,歲歉備賑,樂歲再捐,略如社倉法②而去其弊。

創輯《安徽通志》,旌表忠孝節烈以勵風俗。

道光五年,調江蘇。洪澤湖決,漕運梗阻,協辦大學士英和陳海運策,而中外紛議撓之。澍毅然以身任,親赴上海,籌雇商船,體恤商艱,群情踴躍。事竣,優詔褒美,賜花翎。

江蘇頻遭水患,由太湖水泄不暢。疏言:「太湖尾閭在吳淞江及劉河、白茆河,而以吳淞江為最要。治吳淞以通海口為最要。」於是以海運節省銀二十餘萬興工,擇賢任事,至八年工竣。澍自巡漕時,條奏利害,至是先浚徒陽河,將以次舉劉河、白茆、練湖、孟瀆諸工。後在總督任,與巡撫林則徐合力悉加疏浚,吳中稱為數十年之利,語詳則徐傳。

澍晚年將推淮北之法於淮南,已病風痹③,未竟其施,後咸豐中乃卒行之。十九年,卒。遺疏上,優詔軫④惜,稱其「實心任事,不避嫌怨」。

澍見義勇為,胸無城府。用人能盡其長,在江南治河、治漕、治鹽,並賴王鳳生、俞德源、姚瑩、黃冕諸人之力。左宗棠、胡林翼皆識之未遇,結為婚姻,後俱為名臣。(選自《清史稿·陶澍傳》有刪節) 【注】①漕:水道運糧。②社倉法:用義積穀備荒的方法.③風痹:手足麻木不仁之症.④軫:痛。

譯文

陶澍,字雲汀,是湖南安化人。嘉慶七年進士,被選任庶吉士(官名),傳授編纂修書知識,後升任御史、給事中。陶澍彈劾治河的工人不合格而被濫予任用,以及外省吏治的諸多積久相沿的弊病。視察南漕時,革除不好的慣例,招工疏浚京口運河。二十四年,出任川東的道台(官名)。總督蔣攸銛推薦陶澍的治理能力為四川第一。

道光三年,陶澍被提拔為巡撫。安徽公庫款項,經過五次清查,都沒有頭緒。陶澍從任藩司開始,就核實檔案,分別給他們彈劾的彈劾,賠償的賠償,豁免的豁免,於是三十多年的糾纏不清的事情,一下子就被釐清了。江邊發生水災,陶澍買了十萬石的糧食賑災,仔細核對賑災的細目,受災民眾因此而受益。又懷遠初次出現漲水,水流被沙洲堵塞,陶澍一併將它們鑿開,並引導水流入淮河。淮河流經的地方,陶澍告誡民眾修築堤壩貯存河水,用來保障農業用水。每個縣都在鄉村設立儲備糧倉,命令民眾秋收後量力捐出公糧,捐糧不經過官吏之手,糧食不能出售,不能與別的商品交換,也不能借貸給別人,收成不好(就把糧食儲存起來)以備賑災,等到豐年再捐出糧食,此法大略像「社倉法」,但是去除了「社倉法」的弊端。

陶澍創作編輯了《安徽通志》一書,表彰忠臣孝子節婦烈女,以此來勉勵人們崇尚好的風氣和沿襲好的習俗。

道光五年,陶澍被調任到江蘇任職。一開始洪澤湖決堤,漕運不通,協辦大學士英和上書提出海運策略,但是朝廷內外紛紛議論並阻撓他。陶澍毅然承受了這個重任,親自去上海籌措僱傭商船,他能體恤商家的艱難,所以得到了商人的熱烈支持。海運開通之後,被皇帝重賞賜予花翎。

由於太湖水流不暢通,江蘇多次遭遇水災。陶澍上書說:「太湖下游在吳淞江和劉河、白茆河,其中吳淞江是最重要的。治理吳淞江又是以通海口為最重要。」於是把海運節省下來的二十餘萬的銀兩用於治理吳淞江,選擇賢能之人來負責事務,到了道光八年竣工。陶澍當初巡視南漕時,就條分縷析陳述利害上奏皇帝,到這裡就先疏通徒陽河,要依次發起劉河、白茆、練湖、孟瀆這些工程。後來在總督任上,和巡撫林則徐戮力同心疏浚諸河,吳中人稱他們做了利在數十年的好事,此語在《則徐傳》中有詳細記載。

陶澍晚年的時候打算在淮南推行淮北的政策,後來生病且中風麻痹,沒有能實施這政策,後來咸豐年間才最終施行。道光十九年,逝世。臨終奏表,皇帝下詔褒獎,稱他「實心任事,不避嫌怨」。

陶澍見義勇為,胸無城府。用人能讓他充分展示他的才能,在江南治理河水,漕運,管理鹽鐵販賣上面成就斐然,也依賴王鳳生、俞德源、姚瑩、黃冕這些人的幫助。和左宗棠、胡林翼在未做官時就認識了,他們結為兒女親家,他們後來全都成為一代名臣。 [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