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李星沅傳
清史稿·李星沅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目錄
原文
李星沅,字石梧,湖南湘陰人。道光十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十五年,督廣東學政。粵士多健訟,檄通省籍諸生之干訟者,牒報治之,士風以肅。任滿,授陝西漢中知府,歷河南糧道,陝西、四川、江蘇按察使。在川、陝嚴治刀匪、嘓匪,屢擒其魁置之法。
先是,永昌回亂,迤西道羅天池濫殺,不分良莠,眾回益擾。總督賀長齡、提督張必祿急於主撫,降者輒復叛。至是,緬寧匪首馬國海被剿亡走,潛結雲州回馬登霄、海連升等復起事,迤西大震。星沅追論肇亂之由,長齡、天池並獲譴。二十七年,遣兵進剿,解散被脅回眾,首逆就殲,余匪肅清。詔嘉其功,加太子太保銜,賜花翎。尋調兩江總督。
星沅未第時,客陶澍幕中,為掌章奏。又歷官江南,習於鹽、漕、河諸利弊。時度支告匱,廷臣主南漕改徵折色①,於北省採買。星沅謂折多徵收不易,折少採買不敷。谷賤銀貴,民間展轉虧折。且州縣藉端浮勒,胥吏高下其手,防之皆難。迭疏論列,折色之議遂寢。
三十年,宣宗崩,赴京謁梓宮,復以母老陳請歸養。會廣西匪亂方熾,起林則徐督師,卒於途,命星沅代為欽差大臣。是年十二月,抵廣西,駐柳州。時左右江匪氛蔓延,諸賊尤以桂平金田洪秀全為最悍。巡撫鄭祖琛、提督閔正鳳皆以貽誤黜去,周天爵、向榮繼為巡撫、提督。二人者並有重名,負意氣,議輒相左,星沅調和之,仍不協,軍事多牽掣。咸豐元年春,向榮進剿,賊由大黃江、牛排嶺竄新墟、紫荊山。星沅檄總兵秦定三、李能臣率滇、黔兵追躡,賊復竄武宣。榮、天爵各進擊,賊踞東鄉,兩軍攻之不克。星沅以事權不一,奏請特簡總統將軍督剿,詔斥其推諉。尋命大學士賽尚阿率總兵達洪阿、都統巴清德赴湖南防堵,將以代之。賽尚阿至湖南遂授欽差大臣赴廣西督師命星沅回湖南治防四月星沅力疾赴武宣前敵督戰至則已憊甚數日卒於軍。遺疏言:「賊不能平,不忠;養不能終,不孝。歿後斂以常服,用彰臣咎。」文宗覽而哀之,依總督例賜恤,賜金治喪,存問其母,子二人命俟服闋引見,諡文恭。子桓,官至江西布政使。
(選自《清史稿•列傳一百八十》,有刪改) 【注】①折色:舊時謂所征田糧折價征銀鈔布帛或其他物產。
譯文
李星沅,字石梧。湖南湘陰人。道光十二年考中進士,選為庶吉士,授予編修。十五年任廣東學政。粵地讀書人大多善於打官司,(星沅)發文在全省範圍登記熱衷追求打官司的書生,並發布公文(下令)整治,士風因(此)得以肅整。任期滿後,被授予陝西漢中知府,歷任河南糧道,陝西、四川、江蘇按察使。在川、陝嚴厲整治寇匪,多次擒獲他們的首領並將其繩之於法。
這之前,永昌發生回亂,迤西道羅天池胡亂殺人,不分好人壞人,眾多回人更加滋擾生亂。總督賀長齡、提督張必祿急於主張安撫,投降的人動不動就又反目叛亂了。至此,緬寧匪首馬國海被追剿而逃亡,暗中勾結雲州回人馬登霄、海連升等再次發動叛亂,迤西大為動盪。星沅追究造成禍亂的緣由,長齡、天池一併受到責斥。二十七年,派遣軍隊進行圍剿,解散被脅迫的回族眾人,造反作亂的首領被殲滅,其餘的匪徒也被消滅乾淨。(皇上)下詔嘉獎他的功勞,加封太子太保官銜,賜花翎。不久調任兩江總督。
星沅沒有中第時,寄居在陶澍幕府,掌管章奏(臣僚呈報皇帝的文書)。又先後連任官職江南,熟悉鹽、漕、河諸多利弊。當時度支(掌管全國財賦的統計與支調的官員)訴說用度缺乏,朝廷大臣主張南糧改為用征銀布帛等代替,在北方省份採購糧食。星沅說折銀太多徵收不容易,折銀太少採購不夠。糧食低賤銀兩貴重,民間經過太多環節損失虧耗。且州縣以此為藉口額外勒索,官吏玩弄手法,串通做弊,防備他們都很難。(星沅)屢次上疏論述,改徵的提議於是廢止不行。
三十年,宣宗駕崩,(星沅)赴京拜謁皇帝的靈柩,又因為母親年老請求回家奉養。恰逢廣西匪亂正盛,最初起用林則徐為督師討伐,(卻)在途中去世,命星沅代為欽差大臣。這年十二月,抵達廣西,駐守柳州。當時兩岸的江匪發展勢頭日益蔓延,眾多賊匪尤其以桂平金田洪秀全為最剽悍。巡撫鄭祖琛、提督閔正鳳都因為貽誤戰機而被免官,周天爵、向榮繼任為巡撫、提督。二人者都有很好的名聲,但都頗為自負,意氣用事,謀議總是不一致,星沅調和他們的意見,仍然不能使他們協調一致,軍事很多時候相互牽制掣肘。咸豐元年春,向榮進軍圍剿,賊匪由大黃江、牛排嶺竄入新墟、紫荊山。星沅發文總兵秦定三、李能臣率領滇、黔軍隊循跡追剿,賊匪又竄入武宣。榮、天爵分頭進擊,賊盤踞東鄉,兩軍攻打不下。
星沅因為行使指揮職權不能統一調度,上奏請求專門選拔統帥率領軍隊督導圍剿,皇帝下詔斥責他推卸責任。不久命大學士賽尚阿率總兵抵達洪阿、都統巴清德趕赴湖南防堵,將讓他們代替李星沅。賽尚阿至湖南,就被授予欽差大臣,趕赴廣西督導軍隊,命星沅回湖南治理防務。四月,星沅竭力快速趕赴武宣前敵督戰,到達已經非常疲憊,幾日後在軍中去世。遺言上奏:「賊不能消滅,是不忠;父母不能終養,是不孝。死後用常服收殮,用以表明我的錯誤。」文宗看後非常傷心,依據總督的規格賜予撫恤金,賜予金錢置辦喪事,恤問他的母親,下令他的兩個兒子等服喪完畢後引見朝廷,授予李星沅「文恭」的諡號。李星沅的兒子李桓,後來官至江西布政使。[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