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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彭鹏传

清史稿·彭鹏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目录

原文

彭鹏,字奋斯,福建莆田人。幼慧,有与其父仇,欲杀鹏,走匿得免。顺治十七年,举乡试。耿精忠叛,迫就伪职,鹏阳狂示疾,椎齿出血,坚拒不从。事平,谒选,康熙二十三年,授三河知县。三河当冲要,旗、民杂居,号难治。鹏拊循惩劝,不畏强御。有妄称御前放鹰者,至县索饩牵,鹏察其诈,絷而鞭之。治狱,摘发如神。邻县有疑狱,檄鹏往鞫,辄白其冤。二十七年,圣祖巡畿甸召问鹏居官及拒精忠伪命状赐帑金三百谕曰知尔清正不受民钱以此养尔廉胜民间数万多矣!

三十三年,疏劾顺天乡试中式举人李仙湄闱墨删改过多,杨文铎文谬妄,给事中马士芳磨勘①通贿。下九卿等察议,以鹏奏涉虚,因摘疏语有“臣言如妄,请劈臣头,半悬国门,半悬顺天府学”,以为狂妄不敬,应夺官。命鹏回奏,鹏疏言:“会议诸臣,徇试官徐倬、彭殿元欺饰,反以臣为妄,乞赐罪斥。”上不问,而予倬、殿元休致。

是年,顺天学政侍郎李光地丁内忧,上命在任守制,光地乞假九月。鹏劾光地贪恋禄位,不请终制,应将光地解任,留京守制,上从之。会廷臣集议,鹏追论杨文铎文谬妄,与廷臣忿争,事闻,命解职,以原品效力江南河工。三十六年,召授刑科给事中。三十七年,出为贵州按察使。

广东因借兵饷,改额赋征银为征米,较估报时值浮多,户部屡饬追完。鹏至官,是年岁稔米价低,以米计银少七万三千有奇,疏请令经管各官扣追存库,并议嗣后额赋仍依原则征银,采购兵米;其按年应追完之银,实因丰歉不同,米价无定,乞免重追:诏允行。鹏视事勤敏,遇墨吏纠劾无少徇。岁旱,步祷日中,诣狱虑囚,开仓平粜,旋得雨。民大称颂。四十三年,卒官,年六十八,上深悼惜,称其勤劳,赐祭葬。寻祀广东名宦。 (摘编自《清史稿·彭鹏传》)

译文

彭鹏,字奋斯,是福建莆田人。幼年聪慧,有人和他父亲有仇,想要杀掉彭鹏,彭鹏逃开藏匿起来得以幸免。顺治十七年,在乡试中中举。耿精忠反叛,逼迫彭鹏接受伪职,彭鹏假装癫狂以示自己有病,敲打自己的牙齿出血,坚决抗拒不服从。耿精忠叛逆的事情被平定后,彭鹏赴吏部应选。康熙二十三年,被任命为三河知县。三河县位处要地,旗人、平民混杂居住在一起,有名的难治理。彭鹏安抚百姓,惩办坏人,奖励好人,不怕强暴。有一个谎称自己是皇帝身边放鹰的人,到县城索要活牲畜,彭鹏察觉到他欺诈,就把他拘执起来用鞭子打。彭鹏审判案件,揭发(奸诈行为与隐秘之事)如同神灵。邻近的县中不易判明的案件,发檄文让彭鹏前往审讯,总是可以昭雪冤情。康熙二十七年,圣祖皇帝巡游京畿附近的地方,下诏询问彭鹏做官以及抗拒耿精忠伪命令的情况,赐给他国库银三百两。晓谕他说:“知道你为官清廉公正不接受百姓的钱财,用这点银子让你保持清廉,胜过一般人几万两钱财了!”

康熙三十三年,彭鹏上疏弹劾顺天府乡试考试录取的举人李仙湄的试卷删改过多,杨文铎的文章荒谬狂妄,给事中马士芳勘察官员政绩的时候收受贿赂。皇帝将这件事下发到九卿那里查验讨论,认为彭鹏奏疏里所提的事情是假的,于是摘录他奏疏中的话语“我说的话如果是虚假的,就劈开我的头,一半悬挂在国门上,一半悬挂在顺天府学门口”这些话,认为他对皇帝狂妄不敬,应该罢官革职。诏命彭鹏回奏这件事,彭鹏上疏说:“集会商议的大臣们,袒护负责考试的官员徐倬、彭殿元欺骗皇上掩饰真相的事,反而认为我所奏的事情是虚假的,乞求皇帝赐罪贬斥他们。”皇上没有问罪他,让徐倬、彭殿元辞官。

这一年,顺天学政侍郎李光地遭逢母亲去世,皇上命令他在职位上守孝,李光地请求给九个月假期。彭鹏弹劾李光地贪恋俸禄官位,不请求服满三年之丧,应该将李光地解除任职,留在京城守孝,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适逢朝廷大臣集体议事,彭鹏又追究杨文铎文章谬误狂妄的事,和廷臣忿怒相争,事情被皇帝知晓,下令把彭鹏免职,按照原来的品级为江南河工效力。康熙三十六年,朝廷下诏授予他刑科给事中。康熙三十七年,彭鹏出京做了贵州按察使。

广东因为求兵饷,改规定的征收银子为征收大米,所征收的比起估算上报时的数量要多,户部屡次催促追缴完毕。彭鹏上任以后,(发现)当年大丰收米价很低,用大米折算成银两少掉了七万三千多,(于是)上疏请求让经营管理的各个官库填补存库,并建议以后规定的赋税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则征收银两,(再)用银两采购大米;其中按照一年应该追缴完毕的银两,确实是因为丰收或者减产多有不同,米价没法定价,乞求皇帝免除重新追缴:皇帝下诏允许实行。彭鹏任职勤奋敏捷,遇到贪污官吏纠察弹劾不徇一点儿私情。遇上天旱,在正午走动祷告上天,到监狱中复核囚徒的罪状(是否冤枉),打开官仓用平价出售积粟,很快天下了雨,百姓对他大加称扬。康熙四十三年,彭鹏死在官任上,年纪六十八岁,皇帝非常哀伤惋惜,称赞他勤劳,赐给他祭祀和下葬的物品。不久入祀在广东名宦祠中。[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