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吴嗣爵传
清史稿·吴嗣爵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目录
原文
吴嗣爵,字树屏,浙江钱塘人。八岁而孤,母督之严,雍正八年成进士。授礼部主事大学士张廷玉奏改吏部,迁郎中。嗣爵强识,婀故事。乾隆六年,授常州知府,再授保宁旋命视学湖北,调福建。十三年,授淮安知府,迁淮扬道。洪泽湖盛涨,例当开天然坝。
刷曰:“开坝减暴涨,如下河州县生灵何?”持之カ,卒无恙。十六年,调两淮盐运使。十八年,复授淮扬道,遭母忧,上谕曰:“防河官吏丛弊,故特由运使调用。河工与地方官吏不同,畀假两月治丧,毕,在任守制。”
握江苏按察使。迁布政使,调湖南,未行,奏江宁等三十五州县积欠应征口粮,请特旨缓征。上谘巡抚托恩多,托思多奏江宁等州县年丰,不当再请缓征。上责嗣爵藉缓征卸过,命发江南河工,以同知用。三十四年,奏请修补丁庙诸闸坝,并言:“运河两岸土工临清以北为民堰,南旺以南为官堤,自临清至南旺,官堤、民堰交错。请凡民堰卑薄残缺者,督令修筑,官堤酌缓急次第培修。”上嘉之。署河南巡抚。三十五年,奏:“南旺湖北高南下,在运河西岸,值分水ロ之冲。伏秋汶水发,自关家、常鸣等斗门灌入,只能收水入湖,不能出水济运。请于南旺下游土地庙前増建石闸一,以时启闭。”
三十六年,迁江南河道总督。四十年,奏:“丁家集黄河自北趋南,北岸新滩插入河心,致冲漫南岸民堰五百馀丈。毛城铺过水较大,下流亦不能容。今收正河头,测量河唇浚引渠,筑子坝,于北岸旁黄河故道浚引河,来春相机开放,俾河改由北岸东下,不使旁注丁家集诸地。”又奏:“济、通济、福兴三闸,惠济尤为淮水入运关键。请俟春融修筑。”寻奏五引河中张家庄、裴家场二河水泄,应浚使宽深,从之。
是年,上东巡,爵年七十,觐行在,入对,不能兴,左右掖以出。四十四年,卒。 (选自《清史稿》,有删改)
译文
吴嗣爵,字树屏,是浙江钱塘人。他八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管教他很严格,雍正八年考中进士。他被授予礼部主事,大学士张廷玉奏请皇上让他改任吏部的官职,后来升职做郎中。吴嗣爵强于记忆,熟悉旧时的制度。乾隆六年,被授予常州知府的官职,又被授官任职保宁,不久又被调去湖北视察学务,后来被调职福建。十三年,被授官任淮安知府,后来升迁到淮扬道。洪泽湖水势大涨,按照惯例应该掘开天然堤坝泄洪。吴嗣爵说:“打开堤坝消减突然猛烈增高的水位,拿河坝下面州县的老百姓怎么办?”他勉力坚持,最后没有出现忧患。十六年,调任两淮盐运使。十八年,再次授官任职淮扬道,遇到母亲去世,皇上告诉他:“为了防止河道官员积聚弊政,所以才特意从运使调来任用。管理河道的官员跟地方官吏不同,只能给你两个月假期治办丧事,结束以后,回来在职位上接着守丧吧。”
升职做江苏按察使。又改任布政使,调任湖南,还没有出发上任,上奏皇上江宁等三十五个州县积累拖欠应该征缴的口粮,请皇上专门下旨暂缓征收。皇上向巡抚讬恩多咨询,讬恩多上奏说江宁等州县年成丰收,不应当再申请延缓征缴。皇上指责吴嗣爵假借缓征口粮推卸过错,命令他到江南做河道官员,担任副职。三十四年,上奏请求修缮丁庙等水闸堤坝,还说:“运河两岸的堤坝工程,临清以北是民堰,南旺以南是官堤,从临清到南旺,官堤和民堰交错在一起。请求把所有低矮单薄有残缺地方的民堰,督促要求他们修缮建筑,官堤考虑缓急情况依次加固修整。”皇上称赞了他。临时代理河南巡抚。三十五年,上奏皇上:“南旺湖北面高南面低,在运河西岸,正处在分水口的重要地方。夏秋时节汶水汛期,大水从关家、常鸣等斗门灌进来,南旺湖只能把大水收进来,不能排出去补给运河。请在南旺湖下游的土地庙前增建一道石闸,用来依据时节开启关闭。”
三十六年,改任江南河道总督。四十年,上奏说:“丁家集附近黄河从北向南流,北岸新的河滩插到了河中间,以致于冲击漫灌了南岸五百多丈的民堰。毛城铺水流较大,下流也没法容纳。现在应该收治调正河道,测量河宽,疏浚引渠,修筑附属堤坝,在北岸紧挨黄河故道疏浚引河,明年春汛时根据时机打开放水,使黄河改从北岸向东流去,不让它往丁家集等地方灌入。”还上奏说:“惠济、通济、福兴三座水闸,惠济尤其是淮水流入运河的关键,请等春天冰水融化时修筑。”不久还上奏,五条引河中张家庄、裴家场的两条引河河水外泄,应该疏浚使它们加宽加深,皇上采纳了他的建议。
这一年,皇上向东巡行,吴嗣爵年七十岁,去行宫朝见,进去对答以后,不能站起来了,身边的人搀扶着他才出来。四十四年,去世。[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