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吳嗣爵傳
清史稿·吳嗣爵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目錄
原文
吳嗣爵,字樹屏,浙江錢塘人。八歲而孤,母督之嚴,雍正八年成進士。授禮部主事大學士張廷玉奏改吏部,遷郎中。嗣爵強識,婀故事。乾隆六年,授常州知府,再授保寧旋命視學湖北,調福建。十三年,授淮安知府,遷淮揚道。洪澤湖盛漲,例當開天然壩。
刷曰:「開壩減暴漲,如下河州縣生靈何?」持之カ,卒無恙。十六年,調兩淮鹽運使。十八年,復授淮揚道,遭母憂,上諭曰:「防河官吏叢弊,故特由運使調用。河工與地方官吏不同,畀假兩月治喪,畢,在任守制。」
握江蘇按察使。遷布政使,調湖南,未行,奏江寧等三十五州縣積欠應徵口糧,請特旨緩徵。上諮巡撫托恩多,託思多奏江寧等州縣年豐,不當再請緩徵。上責嗣爵藉緩徵卸過,命發江南河工,以同知用。三十四年,奏請修補丁廟諸閘壩,並言:「運河兩岸土工臨清以北為民堰,南旺以南為官堤,自臨清至南旺,官堤、民堰交錯。請凡民堰卑薄殘缺者,督令修築,官堤酌緩急次第培修。」上嘉之。署河南巡撫。三十五年,奏:「南旺湖北高南下,在運河西岸,值分水ロ之沖。伏秋汶水發,自關家、常鳴等斗門灌入,只能收水入湖,不能出水濟運。請於南旺下游土地廟前増建石閘一,以時啟閉。」
三十六年,遷江南河道總督。四十年,奏:「丁家集黃河自北趨南,北岸新灘插入河心,致沖漫南岸民堰五百餘丈。毛城鋪過水較大,下流亦不能容。今收正河頭,測量河唇浚引渠,築子壩,於北岸旁黃河故道浚引河,來春相機開放,俾河改由北岸東下,不使旁註丁家集諸地。」又奏:「濟、通濟、福興三閘,惠濟尤為淮水入運關鍵。請俟春融修築。」尋奏五引河中張家莊、裴家場二河水泄,應浚使寬深,從之。
是年,上東巡,爵年七十,覲行在,入對,不能興,左右掖以出。四十四年,卒。 (選自《清史稿》,有刪改)
譯文
吳嗣爵,字樹屏,是浙江錢塘人。他八歲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母親管教他很嚴格,雍正八年考中進士。他被授予禮部主事,大學士張廷玉奏請皇上讓他改任吏部的官職,後來升職做郎中。吳嗣爵強於記憶,熟悉舊時的制度。乾隆六年,被授予常州知府的官職,又被授官任職保寧,不久又被調去湖北視察學務,後來被調職福建。十三年,被授官任淮安知府,後來升遷到淮揚道。洪澤湖水勢大漲,按照慣例應該掘開天然堤壩泄洪。吳嗣爵說:「打開堤壩消減突然猛烈增高的水位,拿河壩下面州縣的老百姓怎麼辦?」他勉力堅持,最後沒有出現憂患。十六年,調任兩淮鹽運使。十八年,再次授官任職淮揚道,遇到母親去世,皇上告訴他:「為了防止河道官員積聚弊政,所以才特意從運使調來任用。管理河道的官員跟地方官吏不同,只能給你兩個月假期治辦喪事,結束以後,回來在職位上接着守喪吧。」
升職做江蘇按察使。又改任布政使,調任湖南,還沒有出發上任,上奏皇上江寧等三十五個州縣積累拖欠應該征繳的口糧,請皇上專門下旨暫緩徵收。皇上向巡撫託恩多諮詢,託恩多上奏說江寧等州縣年成豐收,不應當再申請延緩徵繳。皇上指責吳嗣爵假借緩徵口糧推卸過錯,命令他到江南做河道官員,擔任副職。三十四年,上奏請求修繕丁廟等水閘堤壩,還說:「運河兩岸的堤壩工程,臨清以北是民堰,南旺以南是官堤,從臨清到南旺,官堤和民堰交錯在一起。請求把所有低矮單薄有殘缺地方的民堰,督促要求他們修繕建築,官堤考慮緩急情況依次加固修整。」皇上稱讚了他。臨時代理河南巡撫。三十五年,上奏皇上:「南旺湖北面高南面低,在運河西岸,正處在分水口的重要地方。夏秋時節汶水汛期,大水從關家、常鳴等斗門灌進來,南旺湖只能把大水收進來,不能排出去補給運河。請在南旺湖下游的土地廟前增建一道石閘,用來依據時節開啟關閉。」
三十六年,改任江南河道總督。四十年,上奏說:「丁家集附近黃河從北向南流,北岸新的河灘插到了河中間,以致於衝擊漫灌了南岸五百多丈的民堰。毛城鋪水流較大,下流也沒法容納。現在應該收治調正河道,測量河寬,疏浚引渠,修築附屬堤壩,在北岸緊挨黃河故道疏浚引河,明年春汛時根據時機打開放水,使黃河改從北岸向東流去,不讓它往丁家集等地方灌入。」還上奏說:「惠濟、通濟、福興三座水閘,惠濟尤其是淮水流入運河的關鍵,請等春天冰水融化時修築。」不久還上奏,五條引河中張家莊、裴家場的兩條引河河水外泄,應該疏浚使它們加寬加深,皇上採納了他的建議。
這一年,皇上向東巡行,吳嗣爵年七十歲,去行宮朝見,進去對答以後,不能站起來了,身邊的人攙扶着他才出來。四十四年,去世。[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