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刘统勋传
清史稿·刘统勋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目录
原文
刘统勋,字延清,山东诸城人。雍正二年进士。乾隆元年,擢内阁学士。命从大学士嵇曾筠赴浙江学习海塘工程。
擢左都御史,疏言:“大学士张廷玉历事三朝,遭逢极盛,然晚节当慎,责备恒多。请自今三年内,非特旨擢用,概停升转。”又言:“尚书公讷亲,综理 吏、户两部,兼以出纳王言。部中议覆事件,出一言而势在必行,殆非怀谦集益之道。请加训示,俾知省改。其所司事,或量行裁减,免旷废之虞。”两疏入,上谕 曰:“朕思张廷玉、讷亲若果擅作威福,刘统勋必不敢为此奏。大臣任大责重,固不能免人指摘。闻过则喜,古人所尚。若有几微芥蒂于胸臆间,则非大臣之度矣。今一经察议,人知谨饬,转于廷玉有益。讷亲为尚书,固不当模棱推诿,但治事或有未协,朕时加教诲,诫令毋自满足。至职掌太多,如有可减,候朕裁定。”寻命以统勋疏宣示廷臣。
命勘海塘。时运河盛涨,统勋请浚聊城引河,分运河水注海。俾水有所泄。以江南坝决,命偕署尚书策楞往按。合疏言河员亏帑①误工,诏夺河督高斌、协办河务巡抚张师载职,穷治侵帑诸吏。上又命清察江南河工未结诸案,统勋疏言未结款一百一十一万有奇,请定限核报。又以河道总督顾琮请于祥符、荥泽诸县建坝,并浚引河,命统勋往勘。统勋议择地培堤坝,引河上无来源,中经沙地,易淤垫,当罢,上从之。
三十八年十一月,卒。是日夜漏尽,入朝,至东华门外,舆微侧,启帷则已瞑。上闻,遣尚书福隆安赍药驰视,已无及。赠太傅,祀贤良祠,谥文正。上临其丧,见其俭素,为之恸。回跸②至乾清门,流涕谓诸臣曰:“朕失一股肱!既而曰:“如统勋乃不愧真宰相。”
(选自《清史稿》,有删改) 【注】①帑(tǎng):古代指钱财或收藏钱财的府库。②跸(bì):泛指帝王出行的车驾。
译文
刘统勋,字延清,是山东省诸城县人,雍正二年中进士。乾隆元年,提拔他为内阁学士。命他跟从大学士嵇曾筠到浙江学习海塘工程。
(后)特授刘统勋为督察院左都御史,他上书给乾隆帝说:“大学士张廷玉历事三朝,他经历了很多事,然而他的晚年应当谨慎,(因为)别人对他的责备很 多。请皇上从现在开始,三年内不要特意宣旨提拔重用他,一律停止他的擢升调动。”又上书说:“尚书讷亲统管吏部和户部,并且能够下达皇上的旨意。部中议论 并答复大事,讷亲说一句话别人必须执行,几乎没有心存谦诚、集思广益的想法。请皇上给予他一定的教训,让他知道反省并改正错误。他所掌管的事务,有的可根 据情况给予裁减,以免有耽误、荒废的忧虑。两个奏章呈上之后,乾隆回复他说:“朕认为张廷玉、讷亲如果擅自作威作福,刘统勋必定不敢上这样的奏章。大臣责 任重大,原本就不能避免别人的指责。听到别人指出缺点错误就高兴,这是古人所崇尚的。如果心存一些不快或嫌怨,那就没有大臣的气度了。如今一经审查评议, 大家都会明白要谨慎行事,反而会对张廷玉有好处。讷亲作为尚书,遇事时固然不应不置可否、推卸责任,但是管理事务有时不得当,朕应时时对他进行教训,告诫 他不要骄傲自满。至于权职过多的问题,如果确实有可以精简的,等候朕来决定。”不久乾隆就下令把刘统勋的奏章公开,拿给朝廷重臣看。
乾隆命令刘统勋勘查海塘。当时运河暴涨,刘统勋请求疏浚聊城引河,分流运河水使之流入大海。使水能够顺利排泄。因江南坝决口,命令刘统勋同尚书策楞 前往视察。两人共同上书说河道官员亏空府库钱屠延误工期,乾隆下诏撤销了河道总督高斌、协办河务巡抚张师载的职务,追究并严厉惩治每个侵吞府库钱财的官 吏。乾隆又命令刘统勋彻底查办江南河工没有结款的各个案件,刘统勋上书说未结款案件有111万多起,请求规定时间进行核查上报 。后又因河道总督顾琮请求在祥符、荥泽诸县建筑坝堤,并开挖引河,命令刘统勋前往勘察。刘统勋议政时认为应该另选地点建筑堤坝,引河上方没有下水源流,中 途又经过沙地,容易沉积,应该搁置顾琮的请求,乾隆皇帝听从了刘统勋的建议。
乾隆三十八年十一月,(刘统勋)死了。这一天天刚亮,刘统勋就入朝觐见,当他乘车行至东华门外,(当)车 子稍微倾斜,掀开车帷探视时,刘统勋已经双目紧闭。乾隆听说此事,(急速)差遣尚书福隆安带着药品快速前往看望救治,(但)已经来不及了。追赠刘统勋为太 傅,将其牌位放入贤良祠(并赐祭葬),赐谥号“文正”。乾隆亲临他的丧礼,看到刘统勋家里俭省朴素的情况,为之感动。回宫尚未进乾清门,乾隆就忍不住涕泣,对群臣说:“我失去了一位得力助手”,“刘统勋不愧是真宰相”。 [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