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于敏中傳
清史稿·于敏中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目錄
原文
于敏中,字叔子,江蘇金壇人。乾隆三年一甲一名進士,授翰林院修撰。以文翰受高宗知,直懋勤殿,敕書華嚴、楞嚴兩經。累遷侍講,典山西鄉試,督山東、浙江學政。
十五年,直上書房。累遷內閣學士。十八年,復督山東學政。擢兵部侍郎。二十一年,丁本生父憂,歸宗持服。逾年,起署刑部侍郎。二十三年,嗣父枋歿,回籍治喪。未幾,丁本生母憂,未以上聞。御史朱嵇疏劾敏中「兩次親喪,矇混為一,恝然①赴官」。並言:「部臣與疆臣異,不宜奪情任事。」詔原之。
二十五年,命為軍機大臣。敏中敏捷過人,承旨得上意。三十年,擢戶部尚書。子齊賢,鄉試未中試。詔以敏中久直內廷,僅一子年已及壯,加恩依尚書品級予蔭生。又以敏中正室前卒,特封其妾張為淑人。
三十八年,晉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如故。時下詔征遺書,安徽學政朱筠請開局搜輯永樂大典中古書。大學士劉統勛謂非政要,欲寢其議。敏中善筠奏,與統勛力爭,於是命敏中為正總裁,主其事。
敏中為軍機大臣久,頗接外吏,通聲氣。三十九年,內監高雲從漏泄朱批道府記載,下廷臣鞫治。雲從言敏中嘗向詢問記載,及雲從買地涉訟,嘗乞敏中囑託府尹蔣賜棨。上面詰,敏中引罪,詔切責之曰:「內廷諸臣與內監交涉,一言及私,即當據實奏聞。朕方嘉其持正,重治若輩之罪,豈肯轉咎奏參者?于敏中侍朕左右有年,豈尚不知朕而為此隱忍耶?于敏中日蒙召對,朕何所不言?何至轉向內監探詢消息?自川省用兵以來,敏中承旨有勞。大功告竣,朕欲如張廷玉例,領以世職。今事垂成,敏中乃有此事,是其福澤有限,不能受朕深恩,寧不痛自愧悔?免其治罪,嚴加議處。」部議革職,詔從寬留任。四十一年,金川平,詔嘉其勞勩,過失可原,仍列功臣,給一等輕車都尉,世襲罔替。四十四年,病喘,遣醫視,賜人參。卒優詔賜恤祭葬如例祀賢良祠諡文襄。
(選自《清史稿·于敏中傳》 有刪節)
【注】恝(jiá)然:淡然,無動於衷;不在意的樣子。
譯文
于敏中,字叔子,是江蘇金壇人。乾隆三年一甲第一名進士,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的官職。因為文章才華被清高宗知曉(了解),在懋勤殿當值,朝廷下詔讓他抄寫華嚴、楞嚴兩部佛經。多次升遷做官到侍講,主管山西的鄉試,監督山東、浙江的學政。
乾隆十五年,于敏中在上書房當值。多次升遷做到內閣學士。乾隆十八年,他又去督查山東的學政。被提升做兵部侍郎。乾隆二十一年,為親生父親守孝,回歸自己本宗守孝。過了一年,被徵召做刑部侍郎。乾隆二十三年,過繼的父親於枋去世,他回家治喪。不久,于敏中的親生母親去世,他沒有上報給朝廷。御史朱嵇上疏彈劾于敏中「兩次的親人喪事,他矇騙混為一談,毫不在意地去做官」並且說「朝廷的大臣和地方的官員不同,不應該奪情讓他們做官」。皇帝下詔原諒了他。
乾隆二十五年,于敏中被任命做軍機大臣。于敏中聰明過人,逢迎旨意特別符合皇帝的心意。乾隆三十年,他被提拔做戶部尚書。于敏中的兒子於齊賢,參加鄉試沒有考中。朝廷下詔因為于敏中長時間在內廷當值,僅有一子年齡已經到了壯年,特別加恩按照尚書的品級授予他蔭生的身份。又因為于敏中的正室之前已經去世,特別加封他的妾張氏為淑人。
乾隆三十八年,于敏中晉升做文華殿的大學士,還像以前一樣兼任戶部尚書。當時朝廷下詔書徵求散失的書籍,安徽學政朱筠請求開局搜求永樂大典中的古代書籍。大學士劉統勛認為這不是政治要務,想要暫時擱置他的提議。于敏中認為朱筠的奏議很好,和劉統勛極力爭論,於是朝廷任命于敏中擔任正總裁,主管這件事。
于敏中作為軍機大臣很長時間,和朝外的官吏接觸很多,通報消息。乾隆三十九年,太監高雲從泄露朱批的道府記載,被交給大臣審問治罪。高雲從說于敏中曾經向他詢問過記載的內容,等到高雲從買地涉及到訴訟的時候,他曾經請求于敏中囑託府尹蔣賜棨。皇帝當面詰問于敏中,于敏中承認了罪過。皇帝下詔書深切地責問他說:「內廷的大臣和太監有交涉,有一句話說到私人的事情,立即應當據實上奏使皇帝聽聞。我正要嘉獎公正的人,重重地治你們這些人的罪過,怎麼肯轉而責怪那些參奏的人呢?于敏中你在我的身邊服侍有很多年了,難道還不知道我為了這個原因隱忍着嗎?于敏中你每天都被我召對,我什麼話不和你說?怎麼還至於轉而向太監去探查詢問消息?自從川省用兵打仗以來,你于敏中做事有功勞。大功告成的時候,我想要像張廷玉那樣的例子,讓你領受世代的職位。現在大事就要成就,于敏中竟然有這樣的事情,這是你的福澤有限,不能領受我的深厚的恩德,難道還不自己感到痛苦羞愧後悔嗎?免於治理你的罪過,交給部里嚴格的議罪。」
部里商議是革職,皇帝下詔從寬處理,留任。乾隆四十一年,金川被平定,朝廷下詔嘉獎于敏中的辛勞,過失可以原諒,仍然讓他在功臣之中,賜予他一等輕車都尉的官職,世襲罔替。乾隆四十四年,于敏中得了喘病,朝廷派遣醫生看視,賜給他人參。于敏中死後。朝廷特意下詔書體恤,按照慣例拜祭安葬,在賢良祠祭祀,諡號叫文襄 。[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