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本市教育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管理市教育經費;檢查區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的配置;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統籌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四)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本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中等專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類教育的招生計劃;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增設(撤併)和專業設置。
(五)規劃、指導和協調本市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導和管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工作。
(六)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八)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與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九)指導管理本市教育系統與國(境)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外籍教師進行日常管理。
(十)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深圳市教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深圳市教育局班子人事調整,三人履新黨組成員,搜狐,2019-01-18
- ↑ 「問政深圳」市直部門專欄,深圳教育局,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