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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法學院

深圳大學(校園風光)原圖鏈接來自 美篇 的圖片

深圳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前身法律系始建於1983年,與深圳大學同步創辦,是國內較早設立的法學類院系之一。著名法學家高銘暄、李澤沛、董立坤曾擔任院系領導。1983年創辦法學本科專業並獲法學學士學位授予權。1997年法律系改建為法學院。1998年6月,獲得國際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作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學法學院,現有法學[1]和社會學兩個本科專業,獲得法學一級碩士學位授予權和三個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目前在校本科生和各類研究生近2000餘人。三十七年來,為深圳和國家輸送了近七千餘名法律等專業人才。

目錄

師資力量

深圳大學法學院現有教職工78人,其中專職教師66人。專職教師中現有教授20人、副教授32人、講師17人、外籍教師1人,博士生導師3人,碩士生導師44人。專職教師高級職稱教師占82%,青年教師全部具有博士學位。有近20人曾分別在美國耶魯大學俄國莫斯科大學日本一橋大學日本廣島大學日本慶應義塾大學日本大阪大學德國明斯特大學德國科隆大學歐洲大學研究院英國蘭開夏大學英國東安哥利亞大學澳大利亞格里菲斯大學加拿大約克大學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加拿大多倫多大學香港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等世界知名學府留學獲得博士學位、進修或講學。有3位博士後[2]或博士後在站人員。 學院聘請新西蘭前總理、世界貿易組織(WTO)前總幹事長穆爾和世界著名國際法學家馬蘭祖克等為客座教授,聘請李廣鎮、高銘暄和韓德培為名譽教授,同時還聘請梁定邦、馮華健、饒戈平和肖志明等法律界知名人士作兼職教授。

學院榮譽

深圳大學法學院的國際法學科點於1997年被評為廣東省重點扶持學科,是當時廣東省唯一的一個法學重點學科。1998年該專業獲准設立碩士學位點,在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和民商法三個專業方向招收研究生。經濟法、刑法和憲法-行政法四個專業也正在申請設立碩士學位點。深圳大學法學院與國(境)外法律界建立了廣泛的學術聯繫,與美國孟菲斯大學和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法律與金融市場中心)、德國明斯特大學英國蘭開夏大學澳大利亞格里菲斯大學以及香港各大學等多所學府有着密切的合作關係,每年都有大批畢業生進入美、英、法、德、澳、日等國的知名學府如紐約大學、加州伯克利大學、羅傑斯特大學、劍橋大學、倫敦大學、曼徹斯特大學和悉尼大學等繼續深造。

深圳大學法學院是深圳特區法治建設專門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是檢察官法官和律師的搖籃,也是WTO高級法律專才的培訓中心。

視頻

深圳大學法學院 相關視頻

2016年深圳大學法學院團委招新視頻
2015年深圳大學法學院團委宣傳預告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