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
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山东能源淄博矿业集团办公区及周边区域。
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建于1906年—1943年,总占地面积466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9平方米,大部分为德式建筑,部分为日式建筑。
2013年7月,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式建筑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目录
历史沿革
1898年,德国与清政府订立中德《胶澳租界条约》,攫取了胶济铁路的筑路权以及沿线15千米范围内的矿山开采权。
1904年6月,德国人在淄川大荒地(洪山镇)开办淄川煤矿。
1906年,淄博矿业集团德式建筑群始建为淄川煤矿的办公和居住场所,淄川煤矿事务所旧址为华鲁矿务所公办地点。
1914年10月,日军占领淄川煤矿,在原淄博矿业集团德式建筑群又增添日式风格建筑,淄川煤矿事务所旧址为鲁大矿业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934年,日本神社始建。
1948年—1953年3月,淄川煤矿事务所旧址为洪山煤矿党委办公室。
1953年—1968年,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为淄博矿务局党委办公楼。
1954年,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有过一次大修。
1968年—1972年,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为军管会的办公场所(后军管会撤消,矿区工会进驻)。
建筑特点
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总占地面积466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79平方米。从建筑风格上讲,是受西方影响的近代建筑群,是新艺术运动建筑风格特征与简化的传统地域风格特征的混合体,其中大部分为德式建筑,部分为日式建筑。
保护措施
1984年6月,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被淄博市人民政府列为洪山德日侵华遗迹,批准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0年,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被山东省文化厅列为“历史优秀建筑物”[2]。
2004年,为保护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淄矿集团从同济大学聘请古建筑专家对办公区内古建筑逐一检查,规划评估,制定了维护方案。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确定外部的整修保证原有风貌不变,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改造,但不损坏原有风格。
2006年,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7月,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式建筑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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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淄博矿务局德日建筑群:百年历史的见证,中国日报网 ,2015-11-3
- ↑ 不出淄博,这里就能看到别具风格的“异域建筑”!,腾讯网,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