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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会议)原图链接来自 浙江传媒学院官方网站 的图片

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9年的文艺系,2001年在文艺系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基础上分出影视制作系,2004年在文艺系音乐表演专业的基础上分出音乐舞蹈系,同时文艺系更名为电视艺术系,2007年6月电视艺术系和影视文学系及影视制作系部分专业组成影视艺术学院,2010年6月更名为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2012年与电影学院分离,正式更名为电视艺术学院。专业布局的调整,整合了办学资源和教学力量,突出了学科优势,助力了学院发展。

目录

学科设置

目前学院下设4个系:编导系、录音系、摄影系和制作系,3个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2个中心:实验中心和实践实训中心。开设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电视摄像、照明艺术)、录音艺术等3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多人。

专业简介

学院影视艺术类专业齐全,各专业和专业方向之间协同共进,基本构建了“编、导、摄、录、制”的传媒专业生态体系。现拥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国家特色专业[1]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1个,“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1个,“戏剧与影视学”获得浙江省一流重点学科A类立项,“电视编辑及导播示范实验室”获得省级重点示范实验室,已完成《电视导演基础》、《广播电视编导业务》、《电视编辑》、《摄影技术与技巧》等6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电视栏目创意策划》和《电视剪辑》2门课程立项为省级在线精品课程。拥有浙江省“媒体传播优化协同创新”中心方向“影视内容优化与机制创新”分中心和浙江传媒学院“戏剧影视研究院”研究方向“电视与新媒体”研究中心。

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71人,高级职称教师23人,其中正高4人,副高19人,高级职称比例为32.4%,博士16人(其中博士后2人),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95%,“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专任教师中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2人,浙江省第二期“之江青年社科学者” 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5位教师获得校“教学十佳”、“师德标兵[2]”、“四有好老师”等荣誉称号。

教学资源

学院实验设备先进完善,拥有实验实训中心面积达2235平方米,仪器设备2530多台(套),资产值2238万元左右。共建成4个实验大室,20个实验分室,其中“电视编辑与导播实验中心”为省级示范实验中心,基本形成集影视摄影、照明、节目制作、录音以及电视艺术综合实践创作的实验室群。配备足量的松下AG-HPX303MC高清摄像机及以上档次的前期摄录设备,拥有高端电影摄影机阿莱艾丽莎并配套5个电影级标准UP定焦镜头、3D4K宽泰Quantel Pablo Rio后期电影制作系统配备Pablo原装调色台。有200平方米以上的摄制导播综合演播棚1个,100平方米以上的演播室照明实验室和影视照明综合实验室各1个。拥有高清8讯道移动导播系统并有包括模拟录音、数字录音、MIDI制作、同期录音技术及数字立体声混录实验室等多个多功能录音实验室。此外,学院还与国内10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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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