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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图书馆

济南市槐荫区图书馆成立于2007年,经过多年的建设,在设施、资金、队伍建设、开展工作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2013年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槐荫区图书馆馆舍面积3350平米,馆内设有中文借书室、少儿借书室、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地方文献室、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展厅、国学[1]阅览等11个功能室、设有阅览座位近402个。馆藏图书注重综合性和普及型,现馆藏图书34万余册(系统外14万册),报纸刊物近300种。

目录

基本介绍

槐荫区图书馆成立于2007年,经过多年的建设,在设施、资金、队伍建设、开展工作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2013年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展厅展馆

槐荫区图书馆馆舍面积3350平米,馆内设有中文借书室、少儿借书室、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地方文献室、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展厅、国学阅览等11个功能室、设有阅览座位近402个。馆藏图书注重综合性和普及型,现馆藏图书34万余册(系统外14万册),报纸刊物近300种。

实用信息

办证指南

一、读者办理借书证、阅览证,均免收工本费。新、老馆借书证通用。办理借书证当天不可办理退证手续。

二、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2]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老年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一寸免冠照片,到办证处人工办理。少年儿童办理借书证程序可参照成人。

1、个人借书证:押金 50元,可借文献 2册/次(总价上限 100元),有效期 2年,到期须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外借期限为 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

2、借书证同时具有阅览自习证的功能

三、补证

1.如借书证(或押金条)不慎遗失,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到办证处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

2.挂失后,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办证处现场办理。

四、退证

1.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由读者本人携带借书证(押金条)、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办证处现场办理。退证后,借书证由办证处收回。

2.若押金收据遗失,借书证丢失,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入馆指南

1、读者入馆借阅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按各借、阅室规则就读。

2、请注意仪表着装,应衣冠大方得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3、馆内阅读的,阅后应准确将书刊归还原处,不致乱架。

4、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5、请保持馆区安静,禁止喧哗,进入阅览区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6、爱护公共设施,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7、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乱画、乱贴、乱涂、乱刻。

8、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槐荫区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9、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借阅须知

1、读者凭图书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每次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若已超期,则无法续借),从办理续借手续起延期30天。每人凭有效证件只能办理一张图书借书证,并限本人使用。年幼者需有家长陪同借阅。

2、请读者爱护图书和书上粘贴的条形码,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如发生损坏或遗失文献资源及条形码的情况,将按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为保障读者平等权利,促进图书流通,请读者自觉遵守借阅时间避免超期。

3、请读者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折叠、勾画、圈点、开天窗或撕割,违者按其污损图书程度处理。不影响内容完整的轻微污损按书价的0.1-0.3倍赔偿;经修复能使用的按书价的0.5-1倍赔偿;没有修复价值的按丢失处理,丢失图书者应赔偿原版图书或按该书原价的3-10倍赔偿,读者也可购买相同版本的文献进行赔偿。

4、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将借到的图书仔细检查,如发现缺页、污损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明责任。

读者须知

1、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戏闹,不得带宠物入内,爱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2、室内禁止吸烟。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

3、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疏散。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服从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交通

公交线路:①乘13、K58、101、29、K59、77、经四路省立医院站下车经三路往西250米即到。②经二纬八路站(经二路):1、78、74。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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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国学是什么?,搜狐,2018-07-20
  2. 24种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是什么 ,搜狐,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