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
流民,又称流人[1]、流亡[2]、流户[3]、流冗[4]、流庸[5]、流离[6]、流者[7]及盲流等,是中国历史上对于转徙四处的无业游民称呼,一般都是逃荒的农民[8],天灾、苛吏、土地兼并、战乱等都可能导致流民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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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最早在《诗·大雅·召曼》曰:“瘼我饥馑,民卒流亡。”,管仲在齐国提出“禁迁徙,止流民”政策,以控制人口流动。[9]汉朝流民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元狩四年,山东大水,有流民七十余万人;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万[10];哀帝时流民“以十万数”,华歆收容流民,“四方贤士大夫避地江南者甚众,皆出其下,人人望风”[11]。宋朝也有大量流民,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齐王张令公外传》:“令招农户,令自耕种,流民渐归。”
明朝中叶以后,流民问题最烈,甚至直接导致了明朝的灭亡。明朝中叶以后,“灾眚频仍、催科无序,数年之逋,取盈一时”[12],流民一直是历代朝廷的腹心之疾,福建连江县永乐初与洪熙元年相比,“户口什去其三四。”[13]成化元年(1465年),户科给事中袁芳等言:“比年以来,救荒无术,一遇水旱,饥荒老弱者,转死沟壑,贫穷者流徙他乡。”[14]成化七年,荆襄山区屯聚流民九十三万八千余人[15]。清代封锁东北,严令禁汉人出关,但流民“担担提篮,或东出榆关,或北渡渤海”。乾隆十一年,“东省被灾州县,流民出口”。民国画家蒋兆和绘有《流民图》。
有明一代,除农民外,大量的匠户、军户、灶丁寺工商业也易于流亡,正统元年,山东都转运司“所属各盐场,在逃灶户3350余户。[16]棚民也算是流民的一种。[17]流民是黑社会的基本组成。成化元年(1465年)三月刘通、石龙、冯子龙等于房县大石厂立黄旗起义,杀都指挥以下军官三十八人[18],拥众数十万。成化六年十一月,又有刘通旧部李原、小王洪起义,流民附和者达百万人。史称郧阳民变。明宪宗派白圭、项忠指挥镇压,四路围攻,最终平定民变。成化十二年设立郧阳抚治以及郧阳府等州县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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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后汉书·贾逵传》曰:“后累迁为鲁相,以德教化,百姓称之,流人归者八千户。”
- ↑ 《诗·大雅·召曼》曰:“瘼我饥馑,民卒流亡。”
- ↑ 《新唐书·殷侑传》曰:“于时痍荒之馀……以仁惠为治。岁中,流户襁属而还。”
- ↑ 《汉书·成帝纪》:“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颜师古注曰:“冗,散失其事业也。”
- ↑ 《汉书·昭帝纪》:“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颜师古注:“流庸,谓去其本乡而行,为人庸作。”
- ↑ 《后汉书·和殇帝纪》:“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汉书·蒯通传》:“今刘项分争,使人肝脑涂地,流离中野,不可胜数。”
- ↑ 《后汉书·来歙传》:“陇西虽平,而人饥,流者相望。”
- ↑ 明代童承叙云:“岁之凶也,有饥民,有流民。饥民者,我民之有籍者也。流民者,他民之逋亡及我民东西转移者也。”《内方集·与宋巡抚论灾荒书》,转见《湖北文征》卷1,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97—499页。
- ↑ 《管子·四时》:“禁迁徙,止流民,圉分异。”
- ↑ 《史记·万石张叔列传》
- ↑ 三国志·魏志·华歆传,卷13
- ↑ 《明神宗实录》卷四七。
- ↑ 《明宣宗实录》洪熙元年闰七月乙巳。
- ↑ 《明宪宗实录》成化元年秋七月辛末。
- ↑ 《明宪宗实录》卷九三。
- ↑ 《明英宗实录》二三
- ↑ 《清史稿·食货一》称:“棚民之称,起于江西、浙江、福建三省。各山县内向有民人搭棚居住,艺麻种箐、开炉煽铁、造纸制菇为业。而广东穷民入山搭寮,取香木舂粉、析薪烧炭为业者,谓之寮民。雍正四年(1726年)定例,照保甲法一体编查。”
- ↑ 《明史·李震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