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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方法論》,副標題: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ISBN:9787300293950。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成立於1955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建立的第一家大學出版社[1]。作為中國最重要的高校教材和學術著作出版基地,人大出版社始終秉承「出教材學術精品,育人文社科英才」的出版理念,實施精品戰略,建社60多年來已累計出書兩萬五千餘種,出版了一大批具有文明傳播、文化累積價值的優秀教材和學術著作[2]

目錄

內容簡介

所有法學方法的運用都要以一定的法律文本為載體而開展。法學方法雖然具有固定性,但法律文本的變化也將直接導致法學方法研究對象的變化,並因此給法學方法提出新的問題與新的挑戰。在《民法典》已經頒布生效的背景之下,如何妥當運用法學方法對《民法典》文本展開解釋,是《民法典》適用過程中的首要任務。與此同時,《民法典》的出台也為法學方法提供了大量的全新素材,成為豐富法學方法的重要契機。我們要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法學理論體系,形成對中國立法和司法實踐有解釋力的知識和話語體系,必須要以《民法典》為基礎,全面展開對方法論的研究。    在《法學方法論: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首版的基礎之上,筆者結合《民法典》以及近年來我國司法實踐的發展經驗,對《法學方法論: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增加補充了《民法典》的條文,將其作為研討法學方法論的素材,並結合相關案例對法學方法論的運用進行了說明。

作者介紹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於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曾獲「中國有突出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等榮譽稱號、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獎、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獎、曾兩次獲得教育部頒發的***教學成果二等獎、四次獲得教育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等。

王利明教授曾任第九、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第十、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參與《民法總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並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並深度參與民法典的編纂工作。

參考文獻

  1. 出版社編輯工作流程 ,道客巴巴,2012-01-19
  2. 論文和著作的優勢,愛改重在線,202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