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
《法学方法论》,副标题:以民法适用为视角(第二版),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0293950。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成立于195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家大学出版社[1]。作为中国最重要的高校教材和学术著作出版基地,人大出版社始终秉承“出教材学术精品,育人文社科英才”的出版理念,实施精品战略,建社60多年来已累计出书两万五千余种,出版了一大批具有文明传播、文化累积价值的优秀教材和学术著作[2]。
目录
内容简介
所有法学方法的运用都要以一定的法律文本为载体而开展。法学方法虽然具有固定性,但法律文本的变化也将直接导致法学方法研究对象的变化,并因此给法学方法提出新的问题与新的挑战。在《民法典》已经颁布生效的背景之下,如何妥当运用法学方法对《民法典》文本展开解释,是《民法典》适用过程中的首要任务。与此同时,《民法典》的出台也为法学方法提供了大量的全新素材,成为丰富法学方法的重要契机。我们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形成对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解释力的知识和话语体系,必须要以《民法典》为基础,全面展开对方法论的研究。 在《法学方法论:以民法适用为视角(第二版)/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版的基础之上,笔者结合《民法典》以及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经验,对《法学方法论:以民法适用为视角(第二版)/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增加补充了《民法典》的条文,将其作为研讨法学方法论的素材,并结合相关案例对法学方法论的运用进行了说明。
作者介绍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于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曾两次获得教育部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四次获得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
王利明教授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并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并深度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