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承办省级领导同志会见来访外宾和出国访问事宜;管理全省与外国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与我驻该地区国家使领馆联络和外国驻华大使来豫的接待工作;负责办理邀请外宾来豫访问的有关事宜。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1],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目录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指导全省外事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承办省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豫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和协调全省涉外礼宾工作。
(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豫活动的管理和来豫采访外国记者的管理;负责全省领事业务;审核在豫举办国际会议事宜。
(五)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豫工作;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工作。
(六)调查研究全省侨情和侨务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
(七)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豫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八)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2]。
(九)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宣传及华文教育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十)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
(十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省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和省辖市、县(市、区)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省内企业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
(十二)承担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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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河南机构改革启动 调整单位91个涉及13865人,中国广播网河南分网,2009-02-26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200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