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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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南直隸(今安徽歙縣)人,本名銓,號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貿易商人,著名海盜。
王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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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501年4月3日 |
逝世 | 1559年 |
國籍 | 中國 |
別名 | 名銓 |
在火槍傳入日本的事件中為關鍵人物而有較大歷史知名度。明政府的海禁政策使得海上貿易中斷,汪直召集幫眾及日本浪人組成走私團隊,自稱徽王。
後時任浙直總督胡宗憲和其幕僚徐渭主張對其招安, 但卻被時任浙江巡按使的王本固所擒,隨後被處死。
目錄
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12月25日),本名銓,綽號"直"。日本側和民間史料稱之為"王直",認為他在海上違法貿易時冒用母姓而在自稱為"汪直"。明朝人士,又名五峰,號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貿易商人,著名海盜。徽州歙縣雄村拓林人,在火槍傳入日本的事件中為關係人物而有較大歷史知名度]]]]。
早年經歷
生有異象,據明代萬曆年間《歙縣縣誌》記載,相傳王直在出生時,其母汪氏曾夢見有大星從天上隕入懷中,星旁有一峨冠者,汪氏遂驚詫地說道:"此弧星也,當耀於胡而亦沒於胡。""已而,大雪紛飛,草木皆為結冰。稍長後,汪直聞聽母親講述關於他降生時的異兆,獨竊喜曰:'天星入懷,非凡胎也,'少落魄,及壯多智略,善施與,以故人宗信之。"
汪直原本為鹽商,經商失敗後,和同鄉的徐惟學在嘉靖十九年(1540年)乘明朝海禁政策鬆緩之時,與福建漳州人葉宗滿、謝和、方武一同赴廣東進行海外貿易,"置硝黃絲棉等違禁貨物,抵日本、暹羅、西洋諸國往來貿易"。同年抵達日本的五島群島中的福江島,受到當地的大名宇久盛定的熱烈歡迎。當時五島群島的名稱為"值賀島",他在海上看到五個山峰,故自號"五峰",日本人也受到他的影響,將值賀島的名稱改成五島。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汪直受到宇久盛定的引薦,並接受日本戰國大名松浦隆信的邀約,以九州外海屬於肥前國的平戶島(屬今長崎縣)並以日本薩摩國的松浦津為基地,從事海上貿易。松浦氏為其蓋造住宅,此後便長期居住於此。
1543年(一說1542年),汪直的船隻載着三名葡萄牙海商前往雙嶼島貿易,但是遭遇風浪而偏離航向,抵達日本的種子島(今屬鹿兒島縣),汪直自稱"儒生五峰",作為翻譯與當地的武士進行筆談,葡萄牙人將火槍賣給了當地人,第二年葡萄牙人再度來航時,當地人學會了火槍的製造技術,稱之為"鐵炮",從此鐵炮在日本逐漸推廣開來,改變了日本自古以來的戰爭方式,客觀上加快了日本戰國的統一。
雙嶼瀝港貿易
1545年汪直加入徽州府歙縣同鄉的許棟集團,擔任掌柜,召"誘佛郎機夷,往來浙海,泊雙嶼港,私通貿易。"1548年,雙嶼港的走私商和海盜被明朝總督朱紈率領軍隊剿滅,1549年李光頭等人在福建被擒殺,許棟逃到廣東。汪直遂另起爐灶,自立為船主,以金塘島馬跡山為據點,收攏海商、海盜殘部,造巨艦,聯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馳馬。"汪直成為當時東亞一個大型武裝海商集團的首領。明朝朝廷多次派兵圍剿,都是敗多勝少,收效甚微。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汪直吞併了在浙江活動的福建海盜首領陳思盼。開始時,汪直仍對朝廷抱有極大的期望,在地方官員默許"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動配合官府,十分賣力,平定了陳思盼等多股燒殺掠奪的海盜,維持沿海秩序,逐漸確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並試圖在舟山瀝港重建雙嶼港的繁華。汪直部下分為幾大船團,代表性的船團長有浙江人毛海峰、徐元亮,安徽人徐惟學、福建人葉宗滿。汪直的部下甚至可以堂堂正正的出現在蘇州、杭州等地的大街上與百姓進行買賣,百姓則爭相把子女送到汪直的船隊中。
但是與此同時,和他互不相統的海商、海盜,如福建的蕭顯、鄧文俊、林碧川、沈門,廣東的何亞八等,以及一部分汪直的部下,如徐海,引導倭寇襲擊中國內地。此外,海禁嚴厲的明朝兼有海盜(倭寇)的活動,有大量是中國沿海居民,由民轉為寇盜,甚至包括一部分沿海的官兵。此時,徐海的海盜行為,遭到汪直嚴厲呵斥。徐海企圖暗殺汪直而被發現,在徐海的叔叔徐惟學的勸說下,兩方暫時握手言和,但是徐惟學因此事件最終還是和汪直分道揚鑣,率領徐海和一部分部下離開。
因為汪直無法剿滅海盜,又無法約束自己的部下。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閏三月一個深夜,總督王忬派遣總兵俞大猷率官軍偷襲瀝港圍殲汪直。汪直與明軍短暫對抗後,敗走日本,雙嶼港與瀝港的相繼覆滅,讓浙江的國際海上貿易網絡遭受重創。自此,明清時代的浙江沿海再無和平經營之海商的容身之地。
對抗明朝
此後汪直長期以松浦為據點,自稱徽王。在此期間,汪直通過松浦家和豐後的大名大友宗麟取得聯繫,受到後者的厚待。田汝成《汪直傳》載:汪直"據薩摩洲之松津浦,僭號曰宋,自稱曰徽王,部署官屬,咸有名號。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島之夷皆其指使。"明朝官方認為其與倭寇息息相關,但是並沒有他親自率領部下,甚至是他的直屬部下襲擊江南的記錄。
汪直在沿海活動的最後目的,是"要挾官府,開港通市"。這八個字的含義十分清楚,要求政府放棄不合時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貿易合法化。在當時的形勢下,這個要求是合理的。隨着葡萄牙商人、西班牙商人的東來,已經把中國捲入"全球化"貿易的漩渦之中,海禁政策與此格格不入,朝貢貿易又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海外貿易的增長速度。汪直對於國際貿易形勢的判斷比那些保守的官僚更勝一籌。
招降與被殺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胡宗憲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監察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總督南直隸、浙、福等處軍務,負責東南沿海的抗倭重任。為招降汪直,胡宗憲先將汪直的老母妻兒放出監獄,優裕供養,後遺使蔣州和陳可願至日本與汪直養子王滶(毛海峰)交涉,遂見汪直,曉以理,動以情。當得知親人無恙,他不禁喜極而泣,並向來使訴苦:"我本非為亂,因俞總兵圖我,拘我家屬,遂絕歸路。"而對於通商互市的承諾,他更加無法抗拒。汪直表示願意聽從命令。汪直將蔣洲留在日本,為表示誠意,他命毛海峰護送陳可願回國面見胡宗憲,具體商量招撫和通商互市事誼。胡宗憲厚撫毛海峰,使汪直消除了疑慮。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率領部下3000人,和大友家的朝貢船隊,以及蔣洲一同從五島出發,返回中國。但是途中遭遇颱風,蔣洲的船隻先行到達,遭到官方的懷疑,蔣洲遭到逮捕。
稍候到達的汪直等船隊得知這一消息後在舟山停滯不前,被明軍水師團團包圍,在胡宗憲慰勸下,汪直親自來到定海關,向其投降。但是由於行動過於招搖,他在杭州西湖遊玩期間,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二月五日被杭州巡按王本固誘捕,據《倭變事略》載:三司集議時曰:"汪直始以射利之心,違明禁而下海,繼忘中華之義,入番國以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動,東南繹騷。……上有干乎國策,下遺毒於生靈。惡貫滔天,神人共怒。"《明世宗實錄》卷478載:胡宗憲謂:"(汪)直等勾引倭夷,肆行攻劫,東南繹騷,海宇震動。臣等用間遣諜,始能誘獲。乞將直明正典刑,以懲於後。宗滿、汝賢雖罪在不赦,然往復歸順,曾立戰功,姑貸一死,以開來者自新之路。"明世宗下詔:"直背華勾夷,罪逆深重,命就彼梟示,宗滿、汝賢既稱歸順報功,姑待以不死,發邊衛永遠充軍。"
汪直至死也不肯承認勾結倭寇入侵之罪,早先面對胡宗憲的指責,他便反駁道:"總督公之聽誤矣!直為國家驅盜非為盜者也!"下獄時亦連聲追問:"吾何罪?吾何罪?"還寫下了《自明疏》,他首先說明:"竊臣(王)直覓利商海,賣貨浙(江)、福(建),與人同利,為國捍邊,絕無勾引黨賊侵擾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屢立微功,蒙蔽不能上達,反罹籍沒家產,臣心實有不甘。"接着他向朝廷報告日本的情況;"日本雖統於一君,近來君弱臣強,不過徒存名號而已。其國尚有六十六國,互相雄長。"而且他們也在搞海禁,"夷船"(外國商船)已經很少來了。最後他向皇帝懇請:"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馬微勞馳驅,浙江定海外長塗等港,仍如廣中事例,通關納稅,又使不失貢期。"也就是說,把廣東允許開放通商口岸,設立海關收取關稅的做法,推廣到浙江沿海,並且恢復日本的朝貢貿易關係,那麼,東南沿海的所謂"倭患"就可以得到解決。歷數自己剿賊的功勞後,他仍祈求皇上開放海禁,並承諾"效犬馬微勞馳驅",願為朝廷平定海疆。
但是官方無視了他的請求,下達命令攻擊舟山的毛海峰、大友家朝貢船隊。但是遭到俞大猷、戚繼光等軍隊的攻擊,毛海峰據山而守,明軍屢攻不克。毛海峰和大友船隊趁機打破包圍,揚帆而去。此後毛海峰和謝和(謝老)等率領汪直的舊部多次進犯福建沿海。此外,汪直的一部分舊部也投靠吳平、張璉等福建一帶的海賊,倭患反而更加嚴重了。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斬首於浙江省杭州府宮港口,臨刑前見兒子最後一面,子抱持而泣,汪直拿一根髻金簪授其子嘆曰:"不意典刑茲土!"伸頸受刃,至死不撓。
汪直被處死後,由於群龍無首,倭寇之患又嚴重起來。據《國榷》卷62載:談遷雲:"胡宗憲許汪直以不死,其後議論洶洶,遂不敢堅請。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則岑港、柯梅之師可無經歲,而閩、廣、江北亦不至頓甲苦戰也。"汪直死前所說的"死吾一人,恐苦兩浙百姓"一語成讖,很快"新倭復大至"。閩廣遂成倭患的重災區。
天命昭昭
汪直本身是提倡通商的,他的眼光看得很遠,認為貿易這項巨大利益應該得到開發。汪直對朝廷抱有期望,在地方官員默許"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動配合官府,十分賣力,平定了陳思盼等多股燒殺掠奪的海盜,維持沿海秩序,逐漸確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
汪直在日本主要擔當中日貿易的中間商,此外還有同西方人的貿易,中國的絲茶瓷在東亞是暢銷產品,在武力的保證下,即便是西班牙人也只能用槍炮置換絲茶瓷,汪直將火槍,即日本的鐵炮從大名手中換取白銀和糧食等物資,此外,汪直還泰國的硝石、日本的硫磺互相販賣,進一步擴大了東亞貿易規模。
有人說汪直是日本的走狗,幫助日本人劫掠中國人的財富,然而這些財富實際上還是歸屬汪直海盜集團而非日本大名,汪直的常備武裝有5000人甚至強於部分中小大名,並且汪直集團側重於貿易而並非以搶劫為目的。有人認為:幕府、大名管不了的倭寇,汪直能管?對汪直產生質疑,也不知道他們是如何認為同樣以土地生產為根基,更加分裂貧困,內鬥頻繁,朝不保夕的日本封建主們能夠掌控海盜並不是很多(本身就是海賊起家的松浦黨和南九州的島津等少數大名為例外),當時汪直甚至還在日本稱王,當時形容汪直的勢力是"海上之寇,非受(王)直節制者,不得存"。
從汪直的起家開始,既有參與大航海以來,因西葡出現而打造出新格局的東亞貿易;也有對海盜的兼併,對中國沿海地區的洗劫和貨物的走私。在其中因為其根據地在日本,從日本亂局中收編不少浪人和野武士作為部隊,但其根仍然在中國。作為一個沒有功名的人,他選擇了做海盜,也選擇了受降招安,卻沒想到如同水滸英雄一般的厄運即將到來。
一.汪直擁有一直強大的船隊和大批海盜供其驅使,而且在海外還有根據地,即便汪直投靠了大明朝,他仍然游離於體制之外,只要跑到海邊上了船,皇帝法令無奈何。
二.汪直一旦接受招安,這股巨大的海上力量如果投向皇帝,那麼沿海士紳豪商的利益將會大損,海上貿易將受到嚴格的監督,於是這些人想盡一切辦法,力求置汪直於死地。
所以皇帝要殺他,江南士紳豪商要殺他,跟他無關係的人不會保他,他非死不可。
從因果報應來看,汪直的死其實可以用咎由自取來形容。明代人采九德以親歷事變所著《倭變事略》,在這篇篇幅不長的《倭變事略》中,記滿了倭寇的累累暴行。
當然這也只是因果報應說,封建地主們對中國漫長的統治,富者兼併無數,貧者無立錐之地,在當時比倭寇還要兇殘,也不會比倭寇禍害的人少,但他們占據統治地位,也自然不會被輕易清算。
明代著作《籌海圖編》則一針見血地道出了汪直倭亂中所起到的作用。汪直擁有龐大的海盜集團,是其首領,但他仍然想盡辦法,先是確立了最高地位,其次歸降朝廷,希望能夠將這股力量作為明朝的官方力量,為中國所用。
其實明朝政府判處汪直死刑時的批語,倒是很適合那個時代。"汪直始以射利之心,違明禁而下海,繼忘中華之義,入番國以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動,東南繹騷。……上有干乎國策,下遺毒於生靈。惡貫滔天,神人共怒。"這是一個士大夫地主階級掌權的時代,只納科舉,不納壯士。為利,兼併土地不為利乎,豪商買賣不為利乎,唯獨擋了這些人發財的汪直,違反了當時統治階級統治和牟利方式的汪直,無可避免的迎來死期,哪怕他死前一再告誡開海通商,讓沿海百姓有活路,讓政府有商路。也無法洗清這位,為了證明自己,走上違【法】犯罪,沾滿血腥的海盜巨頭的滿身罪孽。
明朝政府處死汪直也導致了倭寇更加無法控制,在日本戰國的最終章,更多的無地武士和浪人,更多因為無法下海失去生機的百姓,以及外來的西方人,最終釀成"嘉靖大倭亂"。明朝兵部尚書楊博如梭評價的"倭奴非內逆無以逞其貪狼之志,內逆非倭奴無以遂鼠竊之某。"汪直的死,卻恰好導致嘉靖朝最後的一次通商希望消亡了,內逆大增。直到隆慶開關,中國貿易才迎來又一個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