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图书馆
武都区图书馆全称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图书馆始建于1925年,1982年正式分设独立建馆至今,是武都城区一所综合性图书馆[1],是全市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图书馆承担着搜集、加工、存储、研究、利用和传播文献知识信息,为陇南市直机关及武都区城乡近60万群众图书阅读及知识咨询服务等,是陇南市目前藏书量大、接待读者广泛、拥有读者较多的文献信息搜集、保存、传播中心,目前拥有馆舍面积3000多平米,馆藏文学、社科等各类图书与文献资料以及视频资料17.5万册。
目录
基本介绍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图书馆始建于1925年,1982年正式分设独立建馆至今,是武都城区一所综合性图书馆,是全市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图书馆承担着搜集、加工、存储、研究、利用和传播文献知识信息,为陇南市直机关及武都区城乡近60万群众图书阅读及知识咨询服务等,是陇南市目前藏书量大、接待读者广泛、拥有读者较多的文献信息搜集、保存、传播中心和我市较大的文献信息集散地,目前拥有馆舍面积3000多平米,馆藏文学、社科等各类图书与文献资料以及视频资料17.5万册。图书馆先后引进“万方数据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新方志800余册,旧方志1127卷,期刊、学位论文[2]、会议等14个数据子库电子资源、歌德电子借阅机2台、报刊阅读机2台。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副研究馆员3人,馆员10人,助理馆员3人。
展望未来,图书馆将秉承“读者至上,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凭借现代化服务设施以及先进管理手段,一定给读者营造出文献齐全、技术先进、地方文献特色浓郁、数字化进度超前、自动化设施完善、资源共享、多元化的服务型图书馆。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13个服务窗口(即:借书处、报刊阅览室、老年阅览室、少儿借阅处、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多媒体活动室、咨询服务室、地方文献借阅室、图书采编室、摄影培训基地、一个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支中心)
实用信息
借阅证件办理规定
根据《甘肃省公共图书馆工作条例》并结合我馆读者工作的实际,特制定陇南市武都区图书馆图书资料借阅证件办理规定如下:
一、凡自愿遵守陇南市武都区图书馆借阅规则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图书资料借阅证。
二、办理借书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户口簿、驾照、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及1寸免冠照片壹张。
三、借书证类型和功能:具有外借和查阅图书及报刊合订本功能
1.普通证:押金50元(在押金范围内每证最多可借三册书刊)。
2.科研证:押金50元(在押金范围内每证最多可借五册书刊)。
3.以上两证到期后可凭押金收据及借书证免费续办一年,也可退还押金注销书证,读者退证时需凭押金收据及借书证在办证处注销书证退还押金。
4.借书证是读者到我馆借阅图书的唯一凭证,读者需妥善保管,如丢失可凭押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并交纳工本费5元补办新证。
5.押金收据是读者押金的唯一凭证,需妥善保管,如丢失责任自负,押金不予退还。
6.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借阅规则
一、借阅处全年向读者免费开放,节假日不休息,读者进入借阅处一律凭本馆借书证借阅图书、期刊。
二、读者进入借阅处及书库请勿吸烟和乱扔果皮、纸屑,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爱护公共财物。
三、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行选书,不准备借阅的期刊、图书等各类文献资料,阅览后应放回原处,请勿乱拉乱放。
四、图书文献系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期间应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批点、折叠、污损、剪裁、撕毁丢失。办理借阅登记后,请仔细检查图书有无破损和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如违反者,视情节酌情赔偿,具体处罚依照本馆《污损、遗失书刊赔偿制度》执行。
五、为满足广大读者阅读需求和扩大图书流通率,普通借书证每次限借三册图书(押金范围内),期限为20天,科研证每次限借五册图书(押金范围内),期限为30天,在限期内看不完者,可在到期前三日内办理续借手续。如过期不办,超过一天罚款0.5元/册,如本人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还或代办事处续借手续。逾期半年以上不归还图书者吊销其借书证,并不退还押金。
六、馆藏工具书及单本画册、碑帖概报刊合订本不外借,只限在本馆借阅处查阅。
七、本规则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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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图书馆3.0来了,这些功能你知道吗?,搜狐,2017-10-02
- ↑ 论文和学位论文到底有什么区别,搜狐,201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