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糧食局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糧食工作政策、法律、法規;提出全市糧食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的建議;擬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政管理。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行為的監督檢查和糧食收購資格核查;負責對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市軍糧供應的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全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
(三)負責地方儲備糧行政管理。制定地方儲備糧的輪換計劃和儲存、保管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研究制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進糧油科技進步,促進糧油轉化增值[2];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五)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
(六)負責政策性糧食資金的結算;監督全市糧食系統財務;依法監管市糧食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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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關於印發武漢市糧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中顧法律網,2009-12-26
- ↑ 向着糧食產業強國紮實邁進,加工轉化率達到83%,搜狐,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