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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 (武侠文化)

武侠 (武侠文化)武侠是华人界特有的一种流行文化。武侠文化以各式侠客为主角,以神乎其神的武术技巧为特点,刻画宣扬侠客精神。 武侠按时间分有古代和民国武侠,按流派分有新、旧以及古仙武侠。

目录

古代武侠

即使是不提先秦诸子、史记汉书以及志怪、唐宋传奇、话本、民俗、戏曲之侠义人物和文艺,单就古典明清(尤其是清代以后到近代)侠义、公案文学,著名的有:《水浒全传》、《包龙图公案》、《海刚峰公案》等。 清代后期:《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施公案》、《彭公案》、《海公大红袍》、《海公小红袍》、《永庆升平全传》、《绿牡丹》、《圣朝鼎盛万年青》、《刘公案》、《狄公案》、《林公案》、《白牡丹》《正德下江南》、《英雄大八义》(大宋八义)、《小八义》(梁山后代)等侠义公案小说。

民国武侠

民国以后出现的《明清八义》、《三侠剑》、《雍正剑侠图》(童林传)、《五女七贞》等等,尽管从年代划分不属于“古典文学”,但也都属于传统侠义小说,多以曲艺说书形式流行。 到了当代,由于小说、影视、戏曲、曲艺的发展,传统武侠文学被改编为评书、评话、弹词等各种形式的作品,不断丰富发展,续书也很多,比如《金刀黄天霸》、《白眉大侠》等。 [1]

武侠文化

从远古时期的部落战争,阪泉之战,涿鹿之战,习武就在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周武王《剑铭》中:“带之以为服,动必行德,行德则兴,倍德则崩。”则更是强调“以仁德为武”,至此“武”与“儒”便愈发不可分了。以后,游侠之风日盛,青少年多以身为游侠为荣,诗人骚客都崇尚书剑飘零、仗剑远游的生活。这些游侠总是或隐身山林、或略显神技后便飘然遁去,不知所终,颇具道士之风。《史记-游侠列传》更是以史书的形式记载了游侠的潇洒执着,话语间赞誉之意溢满文笔。 “武侠”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一直是属于平民阶层,武侠伦理实际上就是民间社会用以规范人际关系的道德标准,是一种“情义伦理”。它不仅和“儒家”思想相结合,又与“道家”等各种思想相结合,蕴涵了很深的伦理,包容了极大的范围,是个不断再包容的文化。正如刘鹗所言:“儒、释、道三教,譬如三个铺面挂了三个招牌,其实都是卖的杂货,柴米油盐都是有的,不过儒家的铺子大些,道理的铺子小些。皆是无所不包的”。早在西汉时期,儒教已经过统治者的“独尊儒术”成为那时中国唯一的显学,深深植根于人们的观念和社会中;佛教(从现有史料上看)于西汉末传入我国,至南北朝后便逐渐流行,略思便可知,佛教之所以能在中国立足、得以传播,必是依附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与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相适应,援儒入佛,设法通过儒士传播其教义,才快速流行起来的。其中最典型的要属东汉牟子的由儒而佛了,据《牟子》十四章云:“(儒)如金玉不相伤,精魄不相妨”,可兼信,亦可互补。西晋的孙绰在《弘明集?噜道论》中也曰:“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盖内外名之耳。……”。 至于“武”与“侠”结合的开始,则早在先秦春秋时期,由“士”化分而出,即所谓“文者为儒,武者为侠”。在这一方面,儒家的对立面_法家的创始人韩非子在《韩非子·五蠹》中叙述的很明白:“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话虽有其偏激之处,然却一语道破了“武侠”与“儒家”同出一源的事实。它们之间互相抗衡,互相影响。然而,分久必合,两种文化的融合点逐渐扩大。至此,“武”再也不是上古时代单纯的用招术、用兵器互相格斗了。它已经成了一种伦理,一种文化,已经上升为一种“侠”,一种精神,甚至成为一种民族的象征,一种独特的集体潜意识的人格崇拜,一种追求人格完美的中华民族的民族情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