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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沈節推韻》是南宋詩人杜范的作品之一。

杜范(一一八二~一二四五),初字儀甫,改字成己(《漫塘集》卷一九《杜成己字序》,《宋史》本傳作成之),學者稱立齋先生,黃岩(今屬浙江)人。寧宗嘉定元年(一二○八)進士,調金壇尉,再調婺州司法參軍。理宗紹定三年(一二三○),為主管戶部架閣文字。端平元年(一二三四),授軍器監丞。累遷監察御史。以劾鄭清之[1],出為江東提點刑獄。嘉熙二年(一二三八)知寧國府。四年,遷權吏部侍郎兼侍講,改禮部尚書兼中書舍人。淳祐二年(一二四二),擢同簽書樞密院事,四年,遷同知樞密院事。五年卒,年六十四,諡清獻。有《清獻集》十九卷。

次沈節推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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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正直

杜范, 少時師從祖杜燁和杜知仁。南宋嘉定元年(1208)進士,歷任金壇縣尉,婺州司法參軍,安吉司理參軍,戶部架閣文字,大理寺司直,軍器局監正。端平二年(1235)十二月,任監察御史,彈劾右丞相鄭清之「不量非才,妄邀邊功,用師河洛,兵民死者數十萬。」次年任太常少卿,面對朝政日壞,向理宗上疏「毋以小恩度大誼,毋以私情撓公法。嚴制宮掖,不使片言入於閫;禁約閹宦,不使讒諂得以售其奸。」朝中權奸當政,杜范五上歸田之表,理宗皆不允。同年十月,任秘書監兼崇政殿說書。時蒙古軍進犯江陵,杜理宗准奏,江陵解圍。十二月,杜范復任御史。對於理宗縱情聲色,任用權奸,大講道學,直諫說;「陛下外有好諫之名,內有拒諫之實,天下豈有虛名可以蓋實哉。」面對襄蜀俱壞,江陵孤危,兩淮震恐局面,朝政被鄭清之父子把持,陷害無辜,招權納賄,勾結蜀師趙彥吶喪師害國,杜范始而憂心忡忡,繼而拍案而起,與太學[2] 諸生再三彈劾鄭清之、李鳴復等人。杜范說:「鳴復不去則臣去。」理宗不納所言,杜范拒入台官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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