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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瀾燈塔
圖片來自am730

橫瀾燈塔,又稱橫瀾島燈塔,是位於香港蒲台群島橫瀾島的瀾尾的燈塔,現為法定古蹟[1]

目錄

說明

此燈塔現由海事處管理及操作。基於保安理由及避免影響日常運作,燈塔並不對外開放。

歷史

橫瀾燈塔於1893年由清國上海皇家海關總稅務司聘請巴黎 Barbier and Co 公司建造、啟用和管理,並取代了英國香港島東南建造的鶴咀燈塔的功能。1898年,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屬於新界一部分的橫瀾島亦須租借給英國。因此,燈塔於1901年1月1日起交由香港政府接管繼續操作[2]。燈塔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受嚴重破壞,所以1945年曾進行修葺工程。1989年8月,燈塔改為自動化操作。2000年12月29日,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屬下的香港古物古蹟辦事處宣佈將橫瀾燈塔列為香港法定古蹟,同期列入的還有燈籠洲燈塔

特色

橫瀾燈塔是當時亞洲最先進的燈塔,設有一座訊號燈,並以石油作為燃料推動運作。燈塔的旋轉的照明儀器則浮於水銀之上。

參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