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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山建设管理局

梨山建设管理局

图片来自taiwan

梨山建设管理局,曾经是中华民国台湾省管辖的管理局,存在于1973年至1981年约8年的时间,以原台中县和平乡的梨山、平等两村为辖区,包含青山、达见(德基)、佳阳、福寿山、梨山、松茂、环山、志良、武陵、胜光、思源等地,受台湾省政府指挥监督,办理辖区内的建设及行政管理事宜。局址设于梨山宾馆旁,即今日的交通部观光局参山国家风景区管理处梨山管理站[1]

目录

沿革

编制

初建时期

管理局置简任局长一人,由台湾省政府任命,并设主任秘书一人襄理政务。

直属单位:

  • 秘书室
  • 行政科
  • 建设科

附属单位:

  • 警察所
  • 卫生所
  • 自来水厂

裁撤前夕

管理局置简任局长一人,由台湾省政府任命,并设主任秘书一人襄理政务。

直属单位:

  • 秘书室
  • 行政科
  • 建设科

附属单位:

  • 台中县警察局梨山分驻所
  • 台中县和平乡梨山卫生所
  • 梨山自来水厂
  • 地政处
  • 都市计划委员会
  • 梨山国民小学
  • 平等国民小学

特色

梨山建设管理局设立时,人口仅2000多人,面积683平方公里,但年平均国民所得超过新台币4万元(相当于1050美元),为台湾当时整体平均国民所得的两倍,当地并有定期直升机班机,自福寿山农场的直升机场往返水湳机场

阳明山管理局惯例,梨山建设管理局辖区内选出的县议员、乡民代表等均参加台中县议会、和平乡民代表会行使职权,并邀该局人员列席报告并备询,但实务上该局局长常是直接在台湾省议会备询。

梨山建设管理局直辖梨山地区内户籍、合作业务、教育、地籍管理及都市计划工作,并兼辖德基水库福寿山农场武陵农场,所属的梨山、平等国小均改冠该局头衔;另该局人口、土地等统计数字虽并列于当时台中县内,惟台中县需另外括号单独并列注记。

历任首长

梨山地区建设委员会时期

梨山建设管理局时期

梨山风景特定区管理所时期

梨山风景特定区管理所时期

梨山管理站时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