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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生(1902年-1946年10月8日),字石泉,广东信安人[1] ,汪伪宣传部长兼伪安徽省长、保安司令[2]汪精卫妻子陈璧君的干儿子。民国35年(1946年)10月8日以汉奸罪在南京被处决[3]

林柏生
林柏生
出生 1902年
广东信安人
逝世 1946年10月8日
国籍 中国
别名 石泉
职业 汉奸
知名作品 《中华日报》
林柏生
 抢毙林柏生汉奸
林柏生
  林柏生汉奸历史罪人

目录

人物事迹

林柏生(1902-1946),别号石泉。广东信宜人。汪伪政府高官,汉奸[4] 。  民国9年(1920年)考入广州岭南大学读书,民国12年(1923年)因参加罢课风潮被开除,后在执信中学担任训育主任。民国13年(1924年)担任汪精卫秘书。民国14年(1925年)9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5]

大事年表

1946年5月,林柏生在南京高等法院[6] 1946年5月,林柏生在南京高等法院 民国15年(1926年)9月回国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民国16年(1927年)12月随汪精卫去法国游历,创办过《留欧通讯》。

民国18年(1929年)冬奉汪命在香港创办南华通讯社

民国19年(1930年)2月创办《南华日报》,担任社长。

民国21年(1932年)又奉汪命在沪创办《中华日报》。

民国22年(1933年)担任国民党政府立法委员。

民国26年(1937年)《中华日报》因缺乏资金停刊后,前往香港主持《南华日报》。

民国27年(1938年)10月随汪逃到河内,参加起草叛国投敌的“艳电”,并在《南华日报》上发表社论,鼓吹对日投降。

民国28年(1939年)5月随汪到上海,复刊《中华日报》,自任社长。后任汪记国民党中央常委兼中宣部副部长,中华通讯社社长。

民国29年(1940年)3月任汪伪国民政府行政院宣传部长,不遗余力地进行卖国宣传,推行奴化教育。

民国33年(1944年)12月任安徽省长兼保安司令。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陈公博逃亡日本,后被押送回国。

民国35年(1946年)10月8日以汉奸罪在南京被处决。

视频

参考资料

  1. 林柏生(1902年-1946年10月8日),字石泉,广东信安人,搜狗百科-2020-1-21
  2. 汪伪宣传部长兼伪安徽省长、保安司令,搜狗问问 -2012-5-1 
  3. 汪精卫妻子陈璧君的干儿子。民国35年(1946年)10月8日以汉奸罪在南京被处决,搜狗百科 -2020-1-21
  4. 广东信宜人。汪伪政府高官,汉奸,搜狗百科 2014-06-27
  5. 民国14年(1925年)9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搜狐, 2014-06-27
  6. 1946年5月,林柏生在南京高等法院,人民网 -20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