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生
林柏生(1902年-1946年10月8日),字石泉,广东信安人[1] ,汪伪宣传部长兼伪安徽省长、保安司令[2] 。汪精卫妻子陈璧君的干儿子。民国35年(1946年)10月8日以汉奸罪在南京被处决[3] 。
林柏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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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生 | |
出生 |
1902年 广东信安人 |
逝世 | 1946年10月8日 |
国籍 | 中国 |
别名 | 石泉 |
职业 | 汉奸 |
知名作品 | 《中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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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毙林柏生汉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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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生汉奸历史罪人 |
目录
人物事迹
林柏生(1902-1946),别号石泉。广东信宜人。汪伪政府高官,汉奸[4] 。 民国9年(1920年)考入广州岭南大学读书,民国12年(1923年)因参加罢课风潮被开除,后在执信中学担任训育主任。民国13年(1924年)担任汪精卫秘书。民国14年(1925年)9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5] 。
大事年表
1946年5月,林柏生在南京高等法院[6] 1946年5月,林柏生在南京高等法院 民国15年(1926年)9月回国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民国16年(1927年)12月随汪精卫去法国游历,创办过《留欧通讯》。
民国18年(1929年)冬奉汪命在香港创办南华通讯社
民国19年(1930年)2月创办《南华日报》,担任社长。
民国21年(1932年)又奉汪命在沪创办《中华日报》。
民国22年(1933年)担任国民党政府立法委员。
民国26年(1937年)《中华日报》因缺乏资金停刊后,前往香港主持《南华日报》。
民国27年(1938年)10月随汪逃到河内,参加起草叛国投敌的“艳电”,并在《南华日报》上发表社论,鼓吹对日投降。
民国28年(1939年)5月随汪到上海,复刊《中华日报》,自任社长。后任汪记国民党中央常委兼中宣部副部长,中华通讯社社长。
民国29年(1940年)3月任汪伪国民政府行政院宣传部长,不遗余力地进行卖国宣传,推行奴化教育。
民国33年(1944年)12月任安徽省长兼保安司令。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陈公博逃亡日本,后被押送回国。
民国35年(1946年)10月8日以汉奸罪在南京被处决。
视频
参考资料
- ↑ 林柏生(1902年-1946年10月8日),字石泉,广东信安人,搜狗百科-2020-1-21
- ↑ 汪伪宣传部长兼伪安徽省长、保安司令,搜狗问问 -2012-5-1
- ↑ 汪精卫妻子陈璧君的干儿子。民国35年(1946年)10月8日以汉奸罪在南京被处决,搜狗百科 -2020-1-21
- ↑ 广东信宜人。汪伪政府高官,汉奸,搜狗百科 2014-06-27
- ↑ 民国14年(1925年)9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搜狐, 2014-06-27
- ↑ 1946年5月,林柏生在南京高等法院,人民网 -2010-5-21